新民法典在借款不还是如何规定的?

2024-12-20 09: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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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民法典关于借款合同在第三编《合同》下,第二分编《典型合同》,第十二章《借款合同》里面。

关于你说的「借款不还」,在第676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回答2:

根据我国现行《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本条同时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如果公民之间的借款没有约定利息,贷款方就无权收取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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