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一名调解员主持下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书是否有法律效力?

2024-12-19 00: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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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当事人在法院主持下就案件达成的调解协议,经双方签名或者捺印生效的,该调解协议自双方签名或者捺印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第九十一条:“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03〕15号)第十五条:“调解达成协议并经审判人员审核后,双方当事人同意该调解协议经双方签名或者捺印生效的,该调解协议自双方签名或者捺印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调解协议符合前款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另行制作民事调解书。调解协议生效后一方拒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持民事调解书申请强制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4〕12号)第十五条:“对调解书的内容既不享有权利又不承担义务的当事人不签收调解书的,不影响调解书的效力。”

回答2:

只有一名调解员主持下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书应该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