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法律在线咨询

2024-12-27 20:5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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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房屋遗产的继承在继承程序上和别的财产并无区别:   1,被继承人生前留有遗嘱的,以遗嘱为准;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   2,关于分配原则以及继承范围,参照《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处理;   3,如果发生争议,各继承人应先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请第三人调解,或者起诉;   4,房产继承和其他继承的区别体现在,房产继承必须经过继承公证。   一,到被继承房产所在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院的死亡通知书、骨灰证、火化证明等)、身份证、户口簿(注销户口)等;   (2)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如房地产证、存款凭证、股票等;   (3)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4)亲属关系证明;   (5)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的,须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   (6)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房屋遗产继承后的过户,需提供的材料:   (1)继承人身份复印件;   (2)房地产证;   (3)继承权公证书;   (4)地税局的减免税批复。

回答2:

请问父母健在,房产证需要加三个子女名字需要什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