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
净资产150万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1)注册建造师不少于2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造价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电工、焊工、瓦工、木工、油漆工、除尘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0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三级资质标准:
1、 企业近5年承担过单机容量5万千瓦以上火电机组燃煤烟气脱硫工程,或以下6项中的4项以上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单池容积100立方米以上的禽、畜粪便沼气池工程;
(2)单池容积200立方米以上的厌氧生化处理池工程;
(3)一般工业项目的噪声、有害气体、粉尘、污水、工业废料的综合处理工程;
(4)10吨以上工业及集中供热燃煤锅炉烟气脱硫工程;
(5)一级乙等以上等级医院医疗污水处理工程;
(6)单项合同额300万元以上的环保工程。
2、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初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3人。
企业具有的三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5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1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12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300万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三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工程的施工:
1、 单池容积300立方米及以下禽、畜粪便沼气工程;单池容积400立方米及以下厌氧生化处理池工程;
2、 单机容量20万千瓦及以下火电机组燃煤烟气脱硫工程;20吨及以下工业及集中供热燃煤锅炉烟气脱硫工程;
3、 小型工业项目噪声、有害气体、粉尘、污水、工业废料的综合处理工程;
4、一级甲等及以下等级医院医疗污水处理工程
主管部门: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受理机构: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办理对象
企业
办理条件
一、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2007年9月1日起施行)第十四条,下列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实施:
(一)施工总承包序列三级资质(不含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企业及其下属一层级的企业的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二)专业承包序列三级资质;
(三)劳务分包序列资质.
二、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
各专业施工总承包序列三级资质(不含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企业及其下属一层级的企业的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专业承包序列三级资质、劳务分包序列资质条件需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规定。
三、《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41号],2007年10月18日发布)第二条
四、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还需符合:
(一)《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管理规定》(建设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令第113号);
(二)《<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管理规定>的补充规定》(建设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令第121号)。
所需材料
一、办理建筑业企业资质需网上上传如下资料:全部以扫描文件按顺序对应上传提交(证照类资料须彩色扫描,其他资料须加盖企业公章后扫描,扫描文件尽量使用PDF格式,也支持其他格式)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在我局网上办事大厅系统下载表格填报上传)
2、外商投资企业提供《外商投资企业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在我局网上办事大厅系统下载表格填报上传)
二、办理建筑业企业资质需窗口提交如下资料:(窗口只需提交企业盖章资料的复印件,对科室审核存疑的证照再提交核对原件)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四份,外商投资企业提供《外商投资企业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五份
2、附件资料一套。其中涉及交通、水利等专业部门资质的,每涉及一个专业部门,须另增加《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二份、附件资料一套
3、(第一册)综合资料(下列资料按照编号顺序进行装订):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章程
(3)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身份证明
(4)企业经理和技术、财务负责人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任职文件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的技术负责人代表工程业绩证明资料
(5)如有设备、厂房等要求的,应提供设备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厂房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以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6)外商投资企业还需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投资方的银行资信证明、投资方拟派出的董事长、董事会成员、企业财务负责人、经营负责人、工程技术负责人等任职文件及证明文件
对企业申请改制、分立、合并需重新核定资质的,除需提供上述资料外,还应提供下列资料(列入第一册综合材料)
(1)企业改制、分立、合并方案(包括新企业与原企业资产、人员、工程业绩的分割情况)
(2)企业改制、分立、合并的批准文件或股东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3)企业改制、分立应提供改制、分立前企业近三年财务报表和统计报表
(4)企业合并应提供合并前各企业近三年财务报表和统计报表及最新合并报表
(5)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4、(第二册)人员资料(下列资料按照编号顺序进行装订):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人员的身份证明、注册证书
(2)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养老保险凭证(申报日期前三个月内出具的社保缴交证明)
(3)部分资质标准要求企业必须具备的特殊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如:消防专业考试合格证,特种工程操作人员上岗证等)、身份证明及养老保险凭证,还应提供相应证书及反映专业的证明材料(毕业证)
(4)劳务分包企业应提供标准要求的人员岗位证书、身份证明
5、(第三册)安全生产条件要求的资料(下列资料按照编号顺序进行装订):
(1)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3)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4)安全检查制度
(5)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6)对分包单位管理及施工现场控制的要求和规定(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不需要提供此项)
(7)制定对安全设施所需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的供应单位的控制要求和规定
(8)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批制度
(9)安全技术交底相关规定
(10)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
(11)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对重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
(12)设备(包括应急救援器材)安装(拆除)、验收、检测、使用、定期保养、维修、改造和报废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