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属于海南省自治县,不属于某个区。
陵水黎族自治县位于海南岛的东南部,地理坐标为北纬18°22′~18°47′、东经109°45′~110°08′。东濒南海,南与三亚市毗邻,西与保亭县交界,北与万宁市、琼中县接壤。陵水县是个以黎族、汉族、苗族人口居多的“大杂居,小聚居”的市县。
陵水县境南北长40公里,东西宽32公里。总面积1128平方公里。海榆东线公路和东线高速公路均从陵水县境内穿过,北距海口197公里,南距三亚65公里。
扩展资料:
陵水黎族自治县历史悠久,早在新石器时期,已有先民繁衍生息。唐扈三代为南交之地,秦为象郡外缴,汉为詹耳郡地。西汉武帝元封元年(公元前110),汉军平定越地在海南岛上置珠崖、詹耳两郡,领十六县,陵水属珠崖郡山南县。
汉元帝初元三年(公元前46),改珠崖郡为蛛卢县,属合蒲郡。唐武德五年(622),置崖、詹、振三州,陵水县属振州。龙塑二年(662),置万安州,陵水改属万安州,五带因之。宋熙六年(1073)改万安州为万安军,领万安、陵水等四县。
宋高宗绍兴六年(1136),废万安军,陵水县改属琼州。绍兴十三年(1143),复设万安军,陵水县还属万安军。元因之。明洪武三年(1370),升琼州为府,陵水县属琼崖妥蜻处,国民二年(1913),陵水县属琼州镇守府。
从民国十年(1921)始,陵水县先后归属琼崖善后处、琼崖妥蜻委员公署,广东省第九行政督察委员公署,海南特别行政区。1927年至1931年间,陵水县苏维埃政府成立,建置四年。1945-1946年成立陵保县抗日民主政府,建置2年。
1948-1950年4月,成立陵水县民主政府,建置二年。1950年4月28日,陵水县解放。1951年8月14日成立陵水县人民政府,隶属海南行政区。1954年1月隶属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
1958年12月,陵水、崖县、保亭三县合并为榆林县,次年2月改称崖县,隶属海南行政区公署。1961年6月1日,陵水从崖县分出,恢复陵水县建制。1962年,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恢复,陵水县隶属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
1987年12月,陵水县改称陵水黎族自治县。此期间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撤消,陵水黎族自治县隶属广东省海南行政区。1988年4月,海南建省,陵水黎族自治县隶属海南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陵水黎族自治县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历史沿革
海南陵水属于陵水黎族自治县。
陵水黎族自治县的由来:
1927年11月中旬,中共广东省陵水县县委按照中共琼崖(即海南岛,今海南省)特委关于进一步扩大武装暴动,夺取全琼崖军事胜利的指示,决定于当月25日组织农军进攻陵水县城。21日,琼崖工农革命军东路总指挥徐成章率3个连300余人,从万宁县第四区孤村出发,于24日攻占陵水县城外国民党军牛岭据点,威逼城内国民党守军。25日晨,陵水县农军总指挥王昭夷率农军1000余人包围了陵水县城,国民党陵水县县长邱海云及联防大队200余人弃城逃跑。15时,农军与工农革命军占领陵水县城。12月中旬,陵水县工农兵代表大会召开,成立琼崖第一个县苏维埃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