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子女有资格拿到拆迁补偿吗

未成年子女有资格拿到拆迁补偿吗
2025-04-13 06:5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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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杭州近郊的村民张某十年前得到消息房子将被拆迁,确认拆迁人口时,张某一家共有3人,张某、张某太太李某及未成年的孩子。几年后拿到安置房时,张某与李某已经离异,离婚协议明确拆迁安置房归李某,离婚时安置房尚未能办理房产证。2016年李某得知可以办理房产证时,张某却提出房产证要加上孩子的名字。李某认为孩子不应享受这套房子的权益,为此向法院起诉,最终二审判决时法院维护了孩子的权益。

“农村宅基地一般以户为单位,实行‘一户一宅’,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根据家庭成员数确定使用面积。”滕律师表示,《杭州市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管理条例》(1998年6月26日实施)第二十一条规定,安置人口按被拆迁人家庭常住户口人数确定,张某与李某的孩子作为家庭成员、村民,同样享有征地拆迁分配安置房的权益。

除子女拥有安置房的权利外,若夫妻离婚前分得的安置房,离婚后,其中一方也能享受到属于自己的权益,并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破灭而失去本该拥有的权益。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7-02-23,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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