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吏部
掌管天下文官的任免、考课、升降、勋封、调动等事务。
吏部下设吏部司、司封司、司勋司、考功司,唐朝前期主持科举考试,开元二十四年(736年)将主试权转礼部管辖。唐朝中期,尚书省职权为诸使职侵夺,本部对于官员的任免权力也日渐削弱。长官称吏部尚书,置吏部侍郎二人。
2、户部
掌天下土地、人民、钱谷之政、贡赋之差。
唐代户部一般设有尚书一人,正三品;侍郎二人,正四品下。其属有四:一曰户部,二曰度支,三曰金部,四曰仓部。 户部巡官二人,主事四人;度支主事二人;金部主事三人;仓部主事三人。龙朔年间曾改户部曰司元,度支曰司度,金部曰司珍,仓部曰司庾。天宝十一载改金部曰司金,仓部曰司储。
3、工部
工部掌管各项工程、工匠、屯田、水利、交通等政令,长官为工部尚书。历代相沿不改。
唐代工部一般设有:尚书一人,正三品;侍郎一人,正四品下。掌山泽、屯田、工匠、诸司公廨纸笔墨之事。其属有四:一曰工部,二曰屯田,三曰虞部,四曰水部。工部、屯田、虞部、水部郎中各一人,从五品上;员外郎各一人,从六品上。工部郎中、员外郎掌经营兴造之众务,凡城池之修浚,土木之缮葺,工匠之程式,咸经度之。屯田郎中、员外郎掌天下屯田之政令。虞部郎中、员外郎掌天下虞衡、山泽之事,而辨其时禁。水部郎中、员外郎掌天下川渎、陂池之政令,以导达沟洫,堰决河渠。工部主事三人,屯田主事二人,虞部主事二人,水部主事二人,从九品上。
4、礼部
掌天下礼仪、祭享、贡举之政令。
唐朝礼部设礼部尚书一员,正三品。侍郎一员, 正四品下。尚书、侍郎之职。其属有四:一曰礼部,二曰祠部,三曰膳部,四曰主客。总其职务,而行其制命。其科有六:一曰秀才, 试方略策五条。此科取人稍峻,贞观已后遂绝。二曰明经,三曰进士,四曰明法,五曰书,六曰算。
5、兵部
兵部统兵部、职方、驾部、库部四曹,盖因后周兵部之名,兼前代五兵之职。
兵部。凡将出征,告庙,授斧钺;军不从令,大将专决,还日,具上其罪。凡发兵,降敕书于尚书,尚书下文符。放十人,发十马,军器出十,皆不待敕。卫士番直,发一人以上,必覆奏。诸蕃首领至,则备威仪郊导。凡俘馘,酬以绢,入钞之俘,归于司农。兵部主事四人,职方主事二人,驾部主事二人,库部主事二人。龙朔二年,改兵部曰司戎,职方曰司城,驾部曰司舆,库部曰司库。光宅元年,改兵部曰夏官,天宝十一载曰武部,驾部曰司驾。有兵部令史三十人,书令史六十人,制书令史十三人,甲库令史十二人,亭长八人,掌固十二人;职方令史四人,书令史九人,掌固四人;驾部令史十人,书令史二十四人,掌固四人;库部令史七人,书令史十五人,掌固四人。
6、刑部
掌律令、刑法、徒隶、按覆谳禁之政。
刑部在唐代一般设有:尚书一人,正三品;侍郎一人,正四品下。掌律令、刑法、徒隶、按覆谳禁之政。其属有四司:一曰刑部司,二曰都官司,三曰比部司,四曰司门司。
刑部郎中、员外郎,掌律法,按覆大理及天下奏谳,为尚书、侍郎之贰。凡刑法之书有四:一曰律,二曰令,三曰格,四曰式。凡鞫大狱,以尚书侍郎与御史中丞、大理卿为三司使。凡国有大赦,集囚徒于阙下以听。
刑部司主事四人,都官司主事二人,比部司主事四人,司门司主事二人。龙朔二年,改刑部曰司刑,都官曰司仆,比部曰司计,司门曰司关。光宅元年,改刑部曰秋官。天宝十一载,改刑部曰司宪,比部曰司计。有刑部令史十九人,书令史三十八人,亭长六人,掌固十人;都官令史九人,书令史十二人,掌固四人;比部令史十四人,书令史二十七人,计史一人,掌固四人;司门令史六人,书令史十三人,掌固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