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洛阳限号。
洛阳市自2018年8月28日发布《关于实施机动车限行措施的通告》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每天早8时至晚19时限行。
自通告之日起一周内为缓冲期(8月28日至9月3日19时),在此期间,对于初次违反限行规定的车辆,交警部门将予以登记,对于出现违反2次限行规定的车辆予以警告或处罚。9月4日起,对于违反限行规定的车辆依法处罚。
限行规定:按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和外地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尾数为字母的,按字母前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实行单号单日行驶、双号双日行驶限行措施(单号为1、3、5、7、9,双号为2、4、6、8、0)。
扩展资料:
洛阳市《关于实施机动车限行措施的通告》限行区域的规定:
1、瀍河区:启明南路(含)以西,新街(不含)以东,启明西路(含)以南,九都路(不含)以北范围。
2、老城区:新街(不含)以西、金业路和环城西路(含)以东、环城北路(含)以南、九都路(不含)以北范围。
3、西工区:体育场路和人民东路(不含)以西、涧河以东、唐宫路(不含)以南、九都路(不含)以北范围。
4、涧西区:南昌路经牡丹广场向北沿太原路(含)以西、武汉路(不含)以东、中州西路(不含)以南、联盟路(含)以北范围。不含天津路和青岛路。
参考资料来源:洛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实施机动车限行措施的通告
洛阳市由2018年8月28日开始到2018年12月31日,每天早8时至晚19时实行单双号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