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法,员工如果想到辞职,可以提前一个月通知单位,不管单位是否同意,一个月之后就可以离开了,不需要负任何责任。
本人觉得合法因为你作为公司员工是明明知道工厂规定员工在不做满三个月不可以以任何理由辞职而你还是要辞职就必须为你的违约负责人扣你的百分之三十可能你实际给工厂带来的损失远大于这个
如果在明知工厂有这规定,员工也愿意入职工作,就合法。提前告知,愿意就干,不愿意就别干,愿打愿挨嘛
合法,因为暂时没有人来你得给他们找人的时间你走后产生的损失在你工资里扣也合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