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企业不为员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手续或者少缴、不缴住房公积金的,员工不能直接提起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除非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为员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的,企业没有办理则应该认为是违反了双方的劳动合同的约定,据此提起的争议应属于劳动争议),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举报,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其限期补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