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自己的身份证帮别人办理银行卡是违法行为,而且有很大的风险。
法律依据:
《中国人民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存款人不得出租、出借银行结算账户,不得利用银行结算账户套取银行信用。
第六十五条第四款规定:存款人使用银行结算账户,不得出租、出借银行结算账户。否则将给予:
①警告并处以1000元罚款;
②经营性的存款人有上述所列行为的,给予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如果借给对方,用来洗钱、进行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你就相当于是帮凶,要受到连带责任的。判罚规定是:
①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②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单位犯罪的(涉及到转移公司财产、职务侵占等),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拓展资料:
借记卡办理条件:
未满16周岁,监护人持身份证、户口簿陪同前往;
年满16周岁及以上,持身份证前往即可。
借记卡办卡的流程:
1.携带身份证、以及少量现金前往银行营业网点;
2.在银行大堂工作人员的协助下填写表格;
3.取号排队,同时再工作人员协助下复印身份证;
4.柜台叫号,前往柜台,将填好的表格和身份证交给银行柜员,办卡的时候会需要签字及输入密码,密码为六位数字,设置后之后自己要记住,这就是以后的取款密码;
5.全部办理完成之后会得到一张银行卡,如果同时办理网上银行业务,会同时得到一个U盾;
6.完成办卡,带上自己的物品离开即可。
以银行卡为例子,用自己办身份证办卡那么对方办理业务是要求你前往办理,丢失也需要你办理,若非法业务也是影响到你个人征信。
以手机卡为例子,用自己办身份证办卡那么对方办理业务(手机业务,丢失补办等)是要求你前往办理,严重公民欠费等出现问题也是归于实名制本人的。
(1)申请准贷记卡一般需要缴纳保证金或提供担保人;
(2)在准贷记卡内存款是计算利息的;
(3)准贷记卡可以透支,但是透支款项没有免息还款期,从透支当日就可以计算利息,且必须一次还清没有最低还款。
准贷记卡作为中国信用卡产业发展过程中的过渡产品正在逐步退出历史舞台,在我们现实生活中准贷记卡的使用量、使用意义都在逐步减小。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银行卡
将自己的身份证给别人办理银行卡,会导致自己无法在已经开立银行卡的银行开立银行卡,他人可能会将开立的银行卡用于不法用途,给自己带来麻烦和风险。
我觉得用自己的身份证给别人办银行卡的话,对自己是有影响的,因为用身份证来办银行卡的额度是有限度的,最多拿自己的身份证办银行卡也最多能办三张,如果超过了这个分数了的话,以后也就不能办了。所以说用了你的身份证给别人办了一张银行卡嗯带,如果有朝一日他这个银行卡欠费或者是出现什么违法乱纪的行为的时候,我觉得因为是你的身份证办的,所以说就会找到你。而且我觉得用你的身份证给别人办了银行卡,自己将来再做生意或者做其他事情需要办银行卡的时候,那么你的额度就少啦。
不建议将用自己身份证办理的银行卡交给他人使用,因为银行卡的卡主是你本人,如果对方用这张银行卡做违法的事情的话,有可能牵连到卡主的,严重的话甚至涉及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