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的改革目标和任务,强调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发挥制度作用,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根本之策。《决定》提出要形成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要求规范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职责权限,科学配置党政部门及内设机构权力和职能,明确职责定位和工作任务。就是说,要使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党政部门及内设机构明确自己的权力边界,明确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
从权力运行的机理和要求来看,第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对掌权者是一种无形的约束。现实中许多掌权者违规滥用权力,往往存在侥幸心理。他们清楚自己的权力边界,清楚自己的哪些所作所为是违规操作,但总希望这是天知地知的事,没人能够发现。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就能消除掌权者的这种侥幸心理,从而减少滥用权力的现象。第二,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也给权力监督者创造了更好的监督环境和条件。权力运行公开透明,监督者就能知情更多,更容易及时发现权力运作过程中的各种弊端。而且,权力运行公开透明本身就包括对权力运行各种规定的明确化,这就使监督者对权力监督有据可循、有法可依,让监督更为有力。第三,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从根本上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内在要求。掌权者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让人民清楚地了解他们赋予的权力是怎么运行和运用的,这本身就是对人民主权的尊重,有助于不断强化掌权者对人民群众的敬畏、对手中权力的敬畏,激励他们更好为人民掌权用权。
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需要通过各种使权力运行公开透明的具体制度来体现。《决定》明确提出了重要举措,要求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图,有利于完善党务、政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为了防止权力滥用导致腐败滋生。这就需要通过改革不断创新反腐败的体制机制。只有制度明确,执行者才有所遵从,监督者才有所依据;只有制度科学,才能形成防止权力滥用的制度保障。
党内纪律检查,是对权力进行有效监督的主要方面。《决定》提出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就是要保证把这个环节的监督真正落到实处。《决定》对纪委查办腐败案件的工作程序、报告制度和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与考察工作都作了明确规定,从体制上为纪委更好发挥对权力的监督制约作用创造了有利条件。
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也是为了理顺纪检机构对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权力运行制约监督的体制。在这一层次,如果体制不顺,派驻的纪检机构或因为不能参与这些机关的决策执行过程,或因为在相关利益上与这些机关的一致性而产生履职不到位的情况,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对权力运行监督的效果。《决定》强调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实行统一名称、统一管理,强调派驻机构对派出机关负责、履行监督职责,这对于克服监督不到位情况具有重要作用。
对权力运行进行监督,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方方面面的积极参与,充分发挥各种因素在权力运行监督中的作用。为此,《决定》一方面强调健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防控廉政风险、防止利益冲突、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任职回避等方面法律法规,推行新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试点。另一方面,强调健全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运用和规范互联网监督。
近些年来,舆论监督、互联网监督随着各种舆论传播工具和手段的不断发展特别是信息网络技术的迅速发展,在权力监督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这方面的监督,具有覆盖面广、传播迅捷、不受时间空间限制等特点和优势。但舆论监督特别是网络监督,由于自身的特点也会给一些不负责任的行为留下可乘之机,形成一些不负责任的网络流言,造成很不好的社会影响。因此,《决定》不但明确要求发挥舆论监督、网络监督的作用,而且明确提出要健全舆论监督机制,规范互联网监督。这同样是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重要条件。实践证明,如果监督体制机制不建全,监督途径方式不规范,也会对权力在阳光下正常运行构成负面影响。
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是一个老话题,又是一个常说常新的话题。68年前,毛泽东和黄炎培在延安的对话中,就以共产党人特有的自信回答了黄炎培关于如何跳出历史周期率的问题,提出让人人起来负责,让人民监督政府的主张。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党一直致力于探索解决这个问题。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体系问题作出的一系列规定、提出的一系列要求、采取的一系列举措,是我们党在这方面长期探索的最新成果,体现了时代特点和具有中国特色的关于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的整体思路。其中,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是根本,让人民监督权力是对监督主体的明确重申,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让人民更好监督权力、让制度更好管住权力的前提。把这几个方面有机统一起来,就能从根本上实现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目标。所有这些,体现了我们党真正实现权为民所用而对权力运行进行制约和监督的决心,体现了我们党把握权力运行规律并遵行规律按规律办事的科学态度,体现了我们党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让人民来监督权力的明确态度,体现了我们党向人民承诺正确使用人民赋予的权力的诚意和自信。
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不仅是一种权力运行的具体方法,而且是一种根本的制度要求。《决定》推出的一系列制度,是对这一要求的及时回应。真正把这些制度落到实处,需要从多方面努力。首先,要充分认识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体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事关党和国家前途命运,事关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来看待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问题。其次,要认真落实相关制度。权力运行公开透明、对权力进行制约监督,是一种新的工作要求,有些时候会对掌握权力的人构成一定的利益触动,这就要转变传统的思维方式和工作习惯,要有自我革新的勇气和胸怀。再次,要在执行制度过程中以开拓创新精神不断完善具体的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在这方面,《决定》和相关部门的制度已经明确了各方面工作的基本要求和主要规范,在制度执行中要坚持从实际出发进行探索并在具体工作程序和方法层面继续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