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
未满16周岁人员首次申领身份证需一名同一户口的监护人陪同办理。并准备以下材料:
1.户口本原件及户口本首页、监护人页、申办人页的复印件。
2.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反正面复印件。
3.申办人近期(一年内发)学生证或毕业证原件及带照片页的复印件(照片上应有加盖的公章)或附带近期一寸照片的派出所证明(照片需加盖派出所公章,带照片的人口信息表也可)以及民警证言并签名盖章,用于核实身份及存档。
《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法》
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