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离婚财产分割问题

2024-12-17 15:4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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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每个人在离婚时都想自己多分财产,对方少分财产或是部分,但依法分割才是公平。分割财产时注意区分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及双方父母出资部分。父母出资往往是争议最大的一部分。

回答2:

回答3:

1通常房产属于共同共有的,在办理产权证的时候房产部门会要求购买人办理房产份额协议公证,各自协商各自的份额,如果当时办理了的话,各自的份额会体现在房产证上。记载你的份额数目就是你和配偶在上述房产中的份额。离婚的时候通常是等分,当然也可以自愿协商

2如果当年没有办理而下了房产证,通常就是等分,也就是你、儿子、岳父等分。没个人百分之三十三左右。因为上述房产系你婚后购买,所以你名下的百分之三十三左右的份额为夫妻共有,在离婚的时候关于该份额你和配偶可以协商分割,如果协商等分的话就是每个人百分之十六点五左右

3因为房产以登记为准, 所以在分割房产产权的时候是这样分的, 当然如果离婚的时候,可以依据自己还贷的情况,在分割属于自己的房产的同时向其他共有产权人要求清偿你还贷所支付的费用。但因为婚后的支出也是夫妻共同支出,所以原则上这个请求是不能向你的配偶提出的, 只能向岳父和儿子提出

回答4:

在离婚案件中,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并不意味着谁可以多分,房产的分割要看谁对房子的贡献大,这样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否则法院会平分。

回答5:

根据新的婚姻法规定: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以及公积金等,除婚姻法另有规定以外的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等,归夫妻共同所有。
因此,婚后男方的收入都为共同财产(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男方家婚前首付购房,首付部分属男方所有,如婚前未进行财产公证,离婚时房子会进行财产分割,但应扣除男方婚前首付部分.房子增值部分亦应分割.男方为保证此房子为其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财产分割给女方,应当进行财产公证,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