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为6个月,在上岗5个月后被离职理由是不适合这份工作。请问我能得到那些补偿?

2024-11-24 05:4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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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如果是经过了试用期6个月后再上岗五个月的话,那你就是一共工作11个月,按照现行劳动法第四十七条处理,就是赔偿一个月的工资。
参照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如果你在试用期6个月之内的第五个月被裁的话,公司是不用支付赔偿金的,但前提必须是他和你签订的劳动合同年限也要符合劳动法第十九条标准,也就是至少原计划是签六年的固定期限合同或者是无固定期限合同,才可以制定6个月的试用期,否则这个公司就是恶意廉价用工,通过延长试用期降低自己的人员工资开销成本。
参照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不管是以上哪种情况,如果企业处理的不对,你都可以去劳动仲裁去告他,但前提你也得有充足的证据,证明你提出的问题是成立的。如果那样的话,这个问题就要专业法律咨询来回答你了!

回答2:

如果你是在合法的试用期内被辞退,那么用人单位必须有充分的证据证明你不符合录用条件,那样就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没有证据证明你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就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你不满半年的工龄支付你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半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的2倍)。如果你的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年,那么6个月的试用期约定违法,应当是不超过2个月试用期,单位应当支付你5-2=3个月试用期满月工资的赔偿金。三年及三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期才可以约定6个月的试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