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被告对鉴定意见不服,有权要求重新鉴定或者补充鉴定,法律是准许的。
鉴定意见,直接影响到案件的定性和审判结果,因此,一般法院都会批准,将案件退回检察机关,由公安机关进行重新进行鉴定。
法律链接:《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 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四章第二审程序
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有权利重新鉴定,但是法院不一定会批准,除非上次的鉴定有明显瑕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