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写子女之一的名字后老人再立遗嘱有效吗

房产证写子女之一的名字后老人再立遗嘱有效吗
2024-11-24 17:44:27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有效。其中一半的产权是有效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若房屋所有权人不在了,由第1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办理房屋继承公证;公证继承:
1.缴纳公证费2%;

2.房屋的所有法定继承人带着身份证明、户口本、房权证、死亡证明等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

3.公证部门工作人员受理后按规定对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核实调查,对所有法定继承人逐一问讯笔录,记录在案,委托评估公司评估、出具评估报告;确认无误后,根据上述证言、证据等出具公证书;

4.领取公证书。

房权变更:

1.带着身份证明、房权证和公证书到房管部门申请继承变更申请,房管部门工作人员受理、审批、出证;手续费每平方1元,登记费80元,领取房权证;

2.对外售房过户:和买方一起准备好过户材料,按程序测绘、评估,缴纳税费;缴纳个税及其余税:在税务部门契税窗口,申请缴纳契税,契税按评估额1%-3%缴纳,买方缴纳;在税务部门营业税窗口,申请缴纳(或减免)营业税,按5.6%缴纳(减免),卖方缴纳;在税务部门营业税窗口,申请缴纳个人所得税,所得税按全额20%缴纳,卖方缴纳;国家按全额20%征收的个人所得税,就是所说的房屋遗产税;

3.房管部门缴费:到房管部门受理窗口申请房权证交易过户,房管部门工作人员受理、审批、出证,缴纳交易费、登记费(工本费)、工本印花税5元,领取房权证。

回答2:

不动产以登记为准的,父亲没有权利立遗嘱给别人的。

回答3:

住房权益属于谁,是看住房房产证登记人姓名是谁,不看别的,
如果住房房产证登记人是老人和其中一个孩子,者就是他俩共有该住房产权,老人只能书写遗嘱,指定其他子女来继承,属于老人那部分产权,不能指定继承全部产权,。
如果登记人只有儿子一人姓名,这房子属于儿子合法拥有财产,权益受法律保护,老人不能指定他人继承不属于老人的财产。

回答4:

无效,房产证上面写的谁就是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