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存续期间,无论谁花的钱都为共同消费,债权债务应有双方共同承担,共同偿还,他如执意要还,无理要求,无理取闹,你可以撕破脸皮和他当面讲清楚,更甚的可以说陪你时期当小姐也不於才花这点钱,挣这点钱吧?最好不要离,太伤人伤心伤感伤感情了!!
婚姻期间那是共同财产,夫妻间谁都可以支配,没这条法律吧
离婚凭什么给他,你给他要青春损失费
夫妻之间用对方的钱还要还?
法律没有这一条,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