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在看守所关了一年,请问还需要服刑多长时间

2024-12-26 10: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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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还要服刑多少时间,关健是要看是否能得到减刑,如果没有减刑的,则还应服刑二年八个月;如果能减刑,则可以提前被释放。
2、是否能减刑,或能减刑多少,还要根据当事人在服刑期间的表现来确定。根据刑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如果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在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且最多可以减刑一年十个月。如果不符合减刑条件的,则不可以减刑,要再服刑满二年八个月后才会被释放。
《刑法》
第七十八条 【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回答2:

  根据法律规定,判处有期徒刑的刑期,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因此,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在看守所关了一年,还需要服刑二年八个月(不包括减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与折抵】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回答3:

宣判之前在看守所关押的一年时间是可以折抵刑期的,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折抵一年后,还余二年八个月要服刑。

回答4:

二年八个月+有可能减刑约二个月,刑期是从限制自由时候开始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