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的一种,主要区别体现体现在股东人数上。
限责任公司,又称“有限公司”。指由50人以下股东共同出资, 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股份有限公司 全部注册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并通过发行股票(或股权证)筹集资本的企业法人。其主要特征是:公司的资本总额平分为金额相等的股份;股东以其所认购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每一股有一表决权,股东以其持有的股份,享受权利,承担义务。
股份有限公司从本质上讲只是一种特殊的有限责任公司而已。由于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只能在50人以下,这就限制了公司筹集资金的能力。而股份有限公司则克服了这种弊端,将整个公司的注册资本分解为小面值的股票(一般是人民币一元,当然也有例外:2000年,李嘉诚曾经购买过一个不知名公司发行的一股股票,总价是1500万港币,从而将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总数提到到5股),可以吸引数目众多的投资者,特别是小型投资者。
由于股份有限公司的特点,使得它在组织管理上有很多不同于有限责任公司的地方。
主要在于股东人数和注册资本的区别。
有限责任公司一般是1个或几个股东,不会超过50个,这是公司法规定的。注册资本可以为3万元或以上,1人有限责任公司不低于10万元。
而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一般为2-200人,股东可以达千或万人,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元。
有限责任公司属于资本金内部募集。股份有限公司属于资本金社会募集或公开募集,其次是有限责任公司不能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通过证监会审批以后上市
中国法定的公司种类有两种: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他们最本质的区别应当是公司的股份是体现为出资证明书还是股票。
有限责任公司,不上市流通,财务不公开。。。
股份公司,可以申请上市流通,财务必须公开。。。
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没听说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