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您查询了相关资料 收集整理如下 :
某自行车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5月份的购销情况如下:
(1)购进原材料、零部件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200 000元,增值税款为34 000元;支付运输费用2 500元,其中运费2 250元,建设基金50元,装卸费120元,保险费80元,已取得运输部门开具的运费发票。
(2)购进办公用品一批,取得普通发票,金额3 510元。
(3)直接收购废旧自行车,自行填制的收购凭证上注明的收购金额为50 000元。
(4)接受某单位捐赠的计算机2台,价值11 700元,已投入使用。
(5)向当地某商场销售自行车500辆,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单价(不含税)为300元/辆,销售额150 000元;在结算时,给予商场5%的现金折扣,另开红字专用发票入账。
(6)向外地某商前历场销售自行车1 000辆,现已发货并按全部销售额向对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300 000元。双方约定货款分三期等额支付,现已收到首期货款。
(7)向某个体户销售自行车零配件,取得现金收入4 680元,开具普通发票。
该厂在月末计算申报增值税如下:
①销项税额 = (150 000-150 000×5%+300 000×1/3)×17% = 41 225(元)
②进项税额 = 34 000+2 500×10%+3 510/(1+17%)×17%+50 000×10%
+11 700/(1+17%)×17% = 41 160(元)
③应纳税额 = 41 225 — 41 460 = -235(元)
【要求腔陵】根据税法规定,分析该厂本伍悔戚月计算申报的增值税是否正确。若有错误,请指出错在何处,并正确计算该厂本月应纳的增值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