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尚头上的圆点,通常叫做"戒疤", 或者‘烧痂’,‘爇(ruo)顶; 即在头顶上点燃几个塔形残香头,让其燃烧至熄灭,以示‘愿以肉身作香,燃点敬佛’的诚心。烧痂后留下的疤点,俗称之为‘戒疤’。由于各人发心的不同,疤点的数量也不同。一般有一、二、三、六、九、十二几种。十二点表示是受的戒律中最高的‘菩萨戒’。 如《梵网经》四十八轻戒之第十六条说:“若烧身、烧臂、烧指;若不烧身、臂、指供养诸佛,非出家菩萨。” 《大佛顶首楞严经》卷六说:“其有比丘发心决定修三摩地,能于如来形像之前,身燃一灯,烧一指,及于身上爇一香炷,我说是人无始宿债一时酬毕。” 又《法华经药王菩萨本事品》中说:“有一切众生喜见菩萨烧身、烧臂供养诸佛。” 可见烧身有二重意义:一、是用以表伸至高无上的供养;二、为了消除业障。至于燃烧的位置,则不局限于头顶,身、臂、指都是可以的。 燃顶受戒仅是汉僧受戒的一种仪式,并非佛教规定制度, 关于其来历,据《中国和尚受戒↙香疤考证》所述,相传始于元世祖至元二十五年(1288),沙门志德住持金陵天禧寺时,与七众授戒,燃香于顶,指为终身之誓。此事逐渐演变成惯例。后世中国佛教徒往往以此表示自己的信心,出家众之烧戒疤更成为是否受戒的辨识方式。 另有一说法出自南怀瑾《药师经的济世观》: “过去,出家人头顶上是不烧戒疤的;烧戒疤是清朝玩的玩艺儿,到现在只有二、三百年的历史。满清入主中国,以外族身份统治了中国,一般汉人当然不服气。清朝遂与汉人约好五个条件,即‘生投死不投’、‘俗投僧不投’、‘男投女不投’等,新娘子穿戴的凤冠霞披仍是明朝服装,显示男投女不投。在家人投降,出家人不投降,所以,现在出家人所穿的衣服,那是明朝的款式。 满清政府一看反抗的知识份子都跑去当和尚、道士了,怎么办呢?那时又没有身份证或护照,如果在民间造反不得了,于是提倡身布施、身供养,开始烧戒疤。烧戒疤在身体其他部位看不见,总不好意思剥开衣服检查吧!和尚光头,又不能戴帽子,烧在头顶上,一看就知是真是假,就算还俗也逃不了。烧戒疤的律俗,是在这么一个政治清净下产生,结果,我们现在还拼命的烧。当然,现在烧烧也好,不烧都分不清啦!” 最后要说明,中国佛教协会于一九八三年召开的第四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上通过了《关于汉族佛教寺庙剃度传戒问题的决议》,其中《关于传授戒法的问题》第八条规定:目前,我国汉族地区僧尼受菩萨戒时,在头顶上烧香疤一事,是唐以后逐渐形成的一种习惯,并非佛教原有的仪制,因有损身体健康,今后一律废止。
和尚头顶的点的来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