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家后,身份证地址可以到派出所换。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公民需要变更居民身份证登记的内容,在履行申请变更手续的同时申报换领新证。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规定:凡申报换领、补领新证的,需重新填写《常住人口登记表》,交近期标准相片两张。申报换领新证的,户口登记机关发给新证的同时收回旧证。申报补领新证的,原证作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规定:公民的常住户口在本市各市辖区的行政区域之间和本县行政区域内迁移变动的,可以不换领居民身份证。公民的常住户口迁出本市市辖区和本县行政区域的,在迁入地办理户口登记手续的同时换领居民身份证。
扩展资料:
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 一 ) 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
( 二 ) 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
( 三 ) 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
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 一 ) 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 二 ) 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
参考资料来源:重庆市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可以申请换领。在本市各市辖区的行政区域之间和本县行政区域内迁移变动的,可以不用换领居民身份证,若是迁出本市市辖区和本县行政区域,需要更换。
回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第三章换领、补领
第十一条 公民的常住户口在本市各市辖区的行政区域之间和本县行政区域内迁移变动的,可以不换领居民身份证。公民的常住户口迁出本市市辖区和本县行政区域的,在迁入地办理户口登记手续的同时换领居民身份证。
第十二条 被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在办理户口注销手续时,应当交回居民身份证。退出现役回原户口所在地定居的公民,如果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未满的,可以继续使用;有效期已满的,应当申报换领新证。退出现役不回原户口所在地定居的公民,向现居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换领新证。
扩展资料
以下内容均以北京来举例说明:
一、换领身份证办理材料:
1、申领人原《居民身份证》;
2、如您有符合“二代证”制作标准的照片,可自行携带两张照片。
二、办理地点:
本市户籍申领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或本市辖区内的工作地、居住地等任意一个派出所户籍接待室。
三、办理条件:
1、申领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2、未满16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二代证”的,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并提供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派出所承办人以申领人公民身份证号码为查询项调取人口信息及照片进行审核,无误后利用人像采集系统现场采集申领人照片;自带照片需提供二张符合“二代证”制作标准的照片,利用人像采集系统照片扫描功能扫描到人口信息数据库中与申领人信息连接;
4、派出所承办人调取人口信息数据库中申领人基本信息,核验申领人“二代证”、现场取像(扫描)照片及采集指纹信息,打印《申领居民身份证登记表》及领取凭证交申领人签字认可。
参考资料来源:北京市政务门户网站-公民换领居民身份证(京籍)
按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民可以到派出所申请换领身份证。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法》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你可以去办理更换居民身份证中的住址,不过也没有人主动因地址变更而去办理的,因法律在对此没有硬性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只对人的公民身份号码有原则规定,就是一个人从出生到死,一旦选中姓名后其对应的公民身份号码不得更改!因“公民身份号码”是公民个人唯一、终身不变的个人标识。
可以的,搬家后,更改户口本内容后,持户口本到户籍管理大厅找民警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