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历史上最强大的战士

2025-02-25 20:3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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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明末张献忠这种无目的性的嗜杀狂,中国历史上仅此一人。

  张献忠,这位与李自成同岁的大贼头,长身虎颔,面色金黄,故人称“黄虎”。此人长就一副堂堂相貌。一日不杀人,这位爷就悒悒不乐。在意识形态影响下,“极左”时代文人们均为农民起义“翻案”,指称说那些记载张献忠大肆屠杀的历史记载均是“地主阶级”的胡言乱语,而他最能抓住把柄的,是《明史》中《张献忠》传中那一句:“(张献忠)将卒以杀人多少叙功次,共杀男女六万万有奇”。确实,明末全国人口也就一万万多,说张献忠在蜀地杀了“六万万”只能说是文人的“文科”脑子使然。《明史》中的这种荒唐“数字”素材,取自明末清初文人毛奇龄的《后鉴录》。其实,明末四川一地大概有四百万人,张献忠杀了其中近三百万,“摇黄贼”杀掉和吃掉七八十万,其余皆为满清屠戮。后来,满清把自己所杀的近百万人算在张献忠头上,这是惟一的“诬蔑不实”之辞。

  总之,不可否认的是,经张献忠之乱,蜀地基本为之一空。

  崇祯十六年底,本来已在湖南和江西取得重大进展的张献忠,忽然弃两省之地,大举入川。原因很简单,李自成势力太大,老张觉得自己搞他不过,索性走远一些,以免两虎争食。

  四川方面,有一支曾经参加过“荥阳大会”的“摇黄十三家”组织,是一种极其邪恶的由地痞流氓组成的匪盗,这些人没有任何政治目的和抱负,只知淫杀抢掠,并对明朝的四川官兵造成极大的消耗。张献忠有这些人在川地内部捣腾,他从容二次入川,越下牢,渡三峡,如入无人之境,克涪州后,直捣重庆。

  本来,重庆三面临江,易守难攻。张献忠在城墙根下埋炸药,轰隆一声,坚硬石墙坍塌,贼军一涌而入。

  张献忠入城后,先剐杀守城的巡抚陈士奇等人,然后又把明神宗第五子瑞王朱常洛绑至法场。当时,天色晴朗,空中忽响炸雷。瑞王本人是宗室中人品很好的王爷,本性好佛,属于少有民愤那种。张献忠大笑,大叫:“天若再雷,我当释瑞王不杀。”等了稍许,天竟无雷,张献忠亲自上前砍下瑞王头颅,并杀其家属及重庆官吏一万多人。

  下午时分,山城电闪雷鸣,白昼如晦。张献忠根本不怕,令士兵架炮射天,不久即转晦为明。此时的张献忠,杀心不算太重,对被俘的三万七千名明军作如下处理:每人砍掉一只胳膊,尽数放走。于是,操武场上,堆满了三万多血淋淋手臂。这些只剩一只胳膊的士兵逃出重庆四窜,成为张献忠的“活广告”。诸城士民骇走,望风狂逃。

  重庆被陷,张献忠下一个目标就是成都。成都乃二百七十年大明富藩,可惜蜀王也是个财迷(其为人不错,知书达理,崇祯帝呼为“蜀秀才”),不肯拿出王府金银犒军。

  经过四天对成都的攻城,张献忠入城。蜀王夫妇、当地巡抚、总兵皆投井自杀。巡抚刘之勃被捉住。张献忠把他绑在校场上,由于刘巡抚是陕西人,贼军劝他投降。刘巡抚大骂。张献忠怒,令人慢慢剐他。刘巡按大声说:“宁多剐我一刀,少杀一百姓!”贼军放箭,把刘巡按剐后射死。

  成都失陷后,四川大部分州、府、县应声而溃,很快皆为张献忠所占。当时,四川只有遵义(今属贵州),石柱(秦良玉部)以及黎州未下,其余皆非明地。当时,李自成已败归陕西,他试图派兵来攻,被张献忠打回陕西。至此,两只农民军不仅未再连手,反而公开而坚定地决裂。张献忠小胜后,得寸进尺,又猛攻李自成所据的汉中府,反被“大顺”军击败。但仅仅几十天过后,李自成便弃西安而逃,这样,张献忠的北面就暴露给清军。

  张献忠在成都立稳后,建立“大西”国,称帝。他首先娶大学陈演之女(陈演本人在李自成离京时被处决)为皇后,自南门五里外架桥高十数丈,逾城直达蜀王府,遍植彩灯,夜望如长虹亘天,引着宫女彩娥及陈“皇后”入宫。仅仅玩了姑娘十天,张献忠生厌,一刀砍下陈“皇后”脑袋,派人杀尽她在成都的所有亲属,算是与“地主阶级”完全划清了界限。

  好玩一样,张献忠还“开科取士”,共收取“进士”一百三十人。一夕之间,忽然变脸,把进士们尽杀之不留。其中,“状元”张大受,华阳县人,年未三十,身长七尺,弓马娴熟。张献忠见此人仪表丰伟,气宇轩昂,服饰华美,一见大爱,以为奇才,立赐刀马金币十余种。数日之内,张大受每日入宫作陪,有时献诗,有时作文,有时丹青图画,张献忠不停赏赐他,共赐甲第一区,家丁二十人,美女十名。到了第五天早上,张献忠坐朝,传奏官禀报:“新状元入朝谢圣恩”。张献忠忽然变脸,自言自语道:“这驴养的!老子爱他的紧,一见他就满心欢喜。咱老子又有些怕他,万一他日后生异心,岂不害了老子!来人,你们马上把他收拾了!”张献忠最常说的两个词,一个是“打发”,即杀本人;“收拾”,即杀净全家。其手下听命,马上把张大受绑起杀了,先前所赐美女家丁,一个不剩,皆立刻杀头。

  当时,川中各地赴试生员还皆未离开,张献忠假称再试,尽诱其人于青羊宫,进一个杀一个,共杀约万人,士子们所携应试用的笔砚,一时间委积如丘。

  杀尽文生后,老张佯称开武科。数千武举齐集校场,皆配发一匹劣马乘骑。忽然间,巨炮一响,金鼓齐鸣,贼军乘壁射箭,把武举们当成猎物,一一射死。侥幸未死的,堕于地上,被践踏成泥。

  当“大西皇帝”的朝臣更惨。早晨上朝,张献忠打了喷嚏,感觉不爽,立即让兵士把三百多人牵出去杀了。有人劝说,他一笑:“文官还怕没人做吗?”

  有时朝会,老张又会牵出数十巨硕的大獒下殿,只要獒犬嗅谁,谁就会立刻被牵出斩首,名为“天杀”。

  “大西”建国,全无制度,数十万大军衣食所需,只靠抢劫和搜掠,没有任何赋税政策。但张献忠会铸钱,他下令把从王府和大户抢来的所有精钢及佛像熔毁,铸为“大顺通宝”。其钱肉色鲜亮,光润精致,颜色不减赤金。

  对四川人凶,张献忠对川地的两个外国传教士却好得不得了。耶酥会传教士意大利人利类思、葡萄牙人安文思,由于上献红铜制作的地球仪和日冕等物,张献忠看着新奇,大喜之下,下令把二人尊养起来,日日带在身边当顾问。这二人有幸活着,日后在其日记中留下了不少张献忠残酷杀人的真实“客观”记载(国人一般总是不信自己人的记载,对外国人很相信)。

  由于统治残暴,川地郡县人民纷纷反抗。当然,这与大环境很有关系,李自成败亡,南明正权建立,人心所向,皆痛恨张献忠贼寇,各地人民相继而起袭击伪官和贼兵。

  大怒之下,张献忠下发“除城尽剿”的命令,派出军队到各地屠戮民众。穷乡僻壤,深崖峻谷,贼军无不搜及,得男人手足二百双者,授“把总”官,得女手足四百双者也授“把总”,按杀人数目依次升官。有一贼兵手壮,日杀数百人,立擢为都督。所以,张献忠军营灭亡前有公侯“大官”无数,皆因屠杀积功所得。贼军杀人皆有名目:割手足称为“匏奴”,中割背背称为“边地”,枪挑背部称为“雪鳅”,以火围儿童烤炙称为“贯戏”。由于士兵们以人尸为马槽,放麦豆于血腹中食之,内杂人肝为“精饲料”,所以,他们的军马也凶性十足。贼军不仅四处杀人,把牛犬牲畜也搜杀一尽,称言不为后人留畜种。

  在蜀王府,张献忠发现端礼门城楼上供祀一个人像,公侯品服,真人皮,内实金玉。他询问蜀宫宦者,才知这是明初大将蓝玉的人皮。当时,朱元璋剥其皮后,全国巡回展示,自云南过蜀,由于当时的蜀王是蓝玉女婿,就把老丈人的人皮留下,暗中供奉起来。

  张献忠闻此,灵感大发,顿发剥皮之兴。他平日指令士兵剥人皮无数,掺以石灰,实以稻草,用竹竿标立,在王府前的大街密植两边,累累千百人,遥望犹如送葬纸人。其手人阻劝,说此种景象不吉利。张献忠很“虚心”接受意见,自己就新创“小剥皮”方法,即把活人两背的皮自背沟处分剥,揭至双肩,反披于肩头,手法细腻,鲜血淋漓,但不会伤筋动骨。然后,把这些被剥上身的活人赶出效外,严禁他们的亲人送饭送水,任其躲入古墓荒坟中苟延残喘,慢慢饿痛而死。此外,张献忠凌迟之刑,必割尽五百刀才能死,数不尽人死,依此法杀掌刑兵士。

  张献忠粗中有细,心思极其缜密。贼军每剿一城,皆大兵合围四方,至次日早晨方如墙四进,边进边杀,务必一人不留。剿毕,扒草寻穴,细搜数日才能回去复命。如有此城漏网逃脱者在别的州城发现,搜剿此城的领兵官就会遭剥皮之刑。

  杀人之外,贼军必尽焚庐舍。未尽残木,也要归拢成堆后烧成灰烬,士兵以矛挑清后盾清楚才敢离开。实在有巨大的石雕殿柱烧不了,就用丝绸等物浸满油裹之数层,举火烧之,最终崩坏才放心。

  由于百姓中的小儿幼女不能计功,贼军听弃道帝,或衬马蹄,或抛空后以白刃接之以为笑乐。

  张献忠之灭绝人性,无论亲疏。其本性好朋友欢宴,常与陕西老乡痛饮于王府之中,临行厚赠黄金珠宝。酒足饭饱后,陕西籍的友人们欢笑告退。张献忠事先伏壮士于路,把他们尽数斩杀,拿回所赠金银。接着,兵士们把“朋友”们首级盛于锦匣内洗净送回。有时张献忠独饮不乐,喊一声“唤好友来!”士兵们立刻把冰镇的人头摆放于巨大的宴桌上。老张本人持盏酌劝,亲切热情如对活人,并名之为“聚首欢宴”;张贼酷爱斩斫妇人小脚,置于花园迭累成峰。一日,他与爱妾酌饮欣赏,仰视香足堆,叹道:“方缺一足尖,置之会更好看。”其爱妾也有几分酒意,伸出自己三寸??细观,说“甚好”,信手一刀割下香足抛于足堆之上。其爱妾哭嚎宛转于地,他复加一刀,劈下其秀美之头。其爱妾数十,依次被斩杀,或肢解为乐,或烹之为食,或脔之喂狗。他本人还有一数岁小儿,一晚忽怒,亲手毙之,虎狼之性如此。转至早晨,见小儿尸体横于席间,他又怒左右手下不劝解,立杀数百人。这大贼头最大的特点,是“醉柔而醒暴”,喝醉时常常饶人,一旦清醒就要见血才乐。

  1645年秋,张献忠毁弃成都,尽杀城中居民。这一点,连“极左”时代的文献也不得不承认是实情,只是声称他“面对地主阶级疯狂反扑”使“阶级斗争扩大化”,这哪里扩大化,是绝杀化!成都居民数十万被驱于南门,见张献忠骑马而来,都跪地乞命,声称是良民顺民。张献忠狂性大起,纵马挥刀跳入人群中,发疯一样遍杀遍喊:“杀!杀!杀!”贼军刀砍矛捅,血流成河。

  从成都临行前,张献忠下令,命令各营杀尽所掠妇女,上缴所有抢掠金银。

  由于从各地及蜀中所掠金银太多带不走,张献忠发数千人为工匠,先掘锦江使之改道,然后在河床上凿洞,垫青石成穴,尽埋金宝银块于其中,大概有数千万两之巨。然后,他尽杀工人,让兵士再使锦江回流,财宝就埋在水流之下,名之为“锢金”。

  行至顺庆,张献忠忽然下令,尽杀军中四川籍士兵十余万人,仅有都督刘世忠一营闻讯先逃。他自川北遁去,投降清军。

  杀完川军后,张献忠嫌所带兵将有家属累赘,他本人以挑选水军为名,喝令全营兵士及家属从他面前经过受检。只要他一声“你!”挑中的人马上被集中。父母被挑者,子女不敢回顾;妻子被挑者,丈夫不敢回顾。最后,共挑出近四万人,押入一木城之中,先用炮轰,毙死大半,然后纵兵斫杀,有数千杀不完者,驱入江中淹死。自己杀自己军队,也是张献忠“首创”。

回答2:

我汉人英雄冉闵
(1)首战以汉骑三千夜破匈奴营,杀敌将数名,逐百里,斩匈奴首三万;
(2)再战以五千汉骑大破胡骑七万;
(3)三战以汉军七万加四万乞活义军破众胡联军三十余万;
(4)四战先败后胜以万人斩胡首四万;
(5)五战以汉军六万几乎全歼羌氐联军十余万;
(6)六战又有以步卒不足万人敌慕容鲜卑铁骑十四万不退反进竟十战十捷!!
迫于冉闵和诸路中原汉军的武力威胁,氐,羌,匈奴,鲜卑数百万人退出中土,各自返还陇西或河套草原一带原来生活的地方,一些胡族甚至从此迁回万里之外的中亚老家。在返迁的路上这些不同民族的胡族相互进攻对方,掠杀对方,抢食粮食,甚至人肉相食,能成功回去的人十个人中仅有二三人。诸胡乱中华时,北方汉人被屠杀的只留下四五百万,最主要的凶手是凶奴人和源于东欧高加索山到黑海草原地区的白种羯族。(这个民族有拿人头祭祀的习惯)冉闵灭羯赵,歼灭三十多万羯族与凶奴为主的胡兵。冉闵后来在邺城对羯族屠杀了二十几万,加上全国各省各地的复仇屠杀。羯族与凶奴在血腥的民族报复中被基本杀绝。
几番大战,打出了汉家铁骑的威风,各地汉人纷纷起义响应,史载“无月不战,互为相攻”。一举光复山东、山西、河南、河北、陕西、甘肃、宁夏。匈奴、羌、氐等胡人势力被迫撤出中原。石遵、石鉴、石琨、石宠、石蟠被灭三族,羯族的主力军被完全消灭。至此,石虎的十四个儿子,两个被他自己处死;六个自相残杀而死;五个被冉闵灭族,一个投靠东晋,被斩于街市;全部死于非命。石虎一生造孽无数,终于在子孙身上得到了报应。
公元352年。冉闵将城中的军粮分给百姓。独自带领1万人马(步兵为主)去争粮。结果被鲜卑的14万大军(骑兵。还有数万后续部队)包围。在拼死突围的冉魏士兵掩护下,冉闵连杀三百余人,终于杀出包围圈(战斗经过本文从略),但那匹和冉闵一样勇猛的朱龙战马却因过度疲劳而倒下,冉闵被俘,他的手下仍然在机械地和敌人拼命,掩护随军的其他重要官员撤离战场,一直杀到最后一人……慕容恪捉到冉闵后,献与国主慕容俊,慕容俊嘲笑冉闵:“你只有奴仆下人的才能,凭什么敢妄自称天子?”冉闵怒道:“天下大乱,尔曹夷狄禽兽之类尤称帝,况我中土英雄呼 !”慕容俊大怒,令人鞭之三百,然后送至龙城,斩于遏陉山。冉闵死后,山左右七里草木悉枯,蝗虫大起,从五月到十二月,天上滴雨未降。慕容俊大惊,派人前往祭祀,追封冉闵为武悼天王,当日天降大雪,过人双膝。(正史记载,决非杜撰)作者语:冉闵壮志未酬,天地为之大恸,可惜上天既然体恤冉闵的用心,为何不干脆赐他胜利的结局。为何还要让他的冤屈千年不得昭雪,受尽同胞的谩骂。苍天不公,造物不仁,不知何时冉闵的英雄事迹才能在世间广为流传。

回答3:

我认为最强大的应该是成吉思汗 在他的一身领导了无数的战争,在当时把整个欧洲包括西伯利亚都纳如中国的版图, 尤其他和其他任何国家的任何军事家相比有过之无不及。

我就不相信你不给我分!
项羽精通十八般兵器,其中独爱百兵之王--枪!传说项羽起兵之前会稽郡曾天降陨石,后项梁私下请当地铸造兵器的名人们来用此石取铁为项羽锻造兵器,经九天九夜终锻成一杆巨型錾金虎头枪,长一丈二尺九寸,重129斤,仅枪杆就有碗口般粗细,项羽为其起名曰“霸王”!此枪常人需两人齐力方可抬动,然项羽天生神力使此枪只有单手,后来更自创出一套无敌的枪法“单手十八挑”!
史上最强武将

当初起义之时项羽曾独自斩杀殷通的卫兵近百人,吓的众人趴在地上不敢动弹,后来的百余次大战每次都身先士卒杀兵斩将,于最后的乌江边上更是独杀数百人!人类历史上自古不乏勇者,而一生亲自斩人过千者独项羽一人!说他是人类历史上最强的武者也不为过!不愧为史上最强武将!

回答4:

霸王项羽
即使只有一个人的情况下,也没人敢上去抢他那个能赏千金封万户侯的脑袋.这是为什么?
十面埋伏都能被他杀出重围,且所有战斗均身先士卒,在最后一仗之前几乎没有败仗.这又是为什么?个人认为此人是中国古代的最强大战士

假如圣经是根据以色列真实形成历史并附加想象的文献.那么其中记载的参孙感觉是国外有谱的最强大战士.
力大无比,在他的记载中,都是单枪匹马的去和数千人战斗,而不象后来的扫罗,或大卫好歹还有个几百,几千个青年一起随之战斗.即使参孙身死也带走无数敌人与之共亡,此种好汉,在国外并不多见.

回答5:

毛泽东。 理由不用说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