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裁员属于用人单位解约的一种,依法仍然要承担经济补偿金责任。
补偿金从新劳动合同法实行后的一个月开始计算,即2008年2月1日。到今天时间已满半年按一年计算,则经济补偿金为一个月工资。同时裁员需要提前30天通知员工本人或者支付一个月工资。所以如果公司没有提前30天通知你,那么就需要支付你相当于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平均工资指的是把包括奖金,现金补贴等所有货币性收入都算在内的平均工资。
合同到期属于合同正常终止,单位是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如果合同到期后你仍然在公司继续工作,但是公司一个月内没有跟你续约合同。那么从未签合同的第二个月开始,公司需要每月支付你两倍工资直到续签合同;如果未签合同的时间已经超过一年,则默认为已经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同时在公司以书面形式正式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前,仍然需要每月支付两倍工资。
如果单位实行经济性裁员,对你的经济补偿金计算是从你在该单位工作的年限,一年工龄支付一个月你本人裁员前12个月平均工资,这个平均工资当然包括单位发放的所有收入了.如果你08年12月被裁,那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你可以得到6.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firecloud0102 说的有理,无论是那类裁员都需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如果没有提前通知就需要支付30天补偿金。然后在按解除劳动合同支付解约赔偿金。
能得到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按你的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