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构成诈骗罪,不能只看起刑点,从你给出的材料来看,老人本身的认识错误在案例中起重要作用,甲并无“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和行为来骗取老人的信任,即使是基于老人对其身份的误认而向老人索要,仍不能以诈骗认定,老人本身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故其行为可撤销。
构成诈骗罪 老人属于认识错误(可以不用管) 但是甲的行为是冒充老人孙子而向老人所要两千元(甲的目的很明确)非法(欺骗行为)占有他人钱财为目的 甲行为目的达到了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他人进行诈骗
构成诈骗,而且刚够,诈骗起刑点就是2000,如果还有疑问可以给我留言
不能。该行为属于赠予,但可以撤销。
明显构不成诈骗嘛,属于意思认识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