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了专业技术培训,约定了服务期的,用人单位无法定过错劳动者提前终止合同应支付违约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只有专业技术培训和保密协议以,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而解除和终止合同需要支付违约金的,只有专业技术培训服务期约定。
按《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了专业技术培训(不是岗前职业培训),支付了培训费,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培训协议中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尚未履行期间分摊的培训费用。
因此,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了准业主说培训,约定了服务期的,劳动者提前终止合同是违反服务期约定,应当支付违约金。但按《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具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法定过错的,劳动者提前解除和不为违反服务期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用人单位违反上述规定约定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的,违法无效。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约定服务期的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一)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二)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三)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四)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五)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一、只要原有的合同不违法的,可以继续使用;
二、注意:违约金只针对两种情形:服务期、保密协议;
三、劳动者辞职的,只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可,不需支付违约金。
肯定不用,新法实施后老合同可以不重签,但与新法抵触的劳动合同内容没有法律效力,自动失效。注意是劳动合同,而不是其它的协议等。协议受民法调整。不在劳动合同法和劳动法调整范围内。
只要你提前30日书面提出,辞职,30日后你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不用承担任何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新劳动合同法颁布以后,老合同里面的过时条款已不适用,所谓新法优于旧法。
2.解除合同是劳动者的自由,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三十七、三十八条规定,你都可以解除合同。
3.以前违约金可以说是必备条款,而现在基本上无违约金一说,除了竞业限制与培训的服务期两种情况可约定违约金。服务期的违约金以培训费和相关费用为限。
p.s 千万别不辞而别,不然因你的原因造成公司的损失,还是要赔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