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问题比较复杂:
1)责任划分:
这要看你签发的提单上显示的是不是CY TO CY,如果是,承运人就没有责任了;如果显示的是有CFS,那承运人就有责任了。
2)质量不符/数量短缺:
质量不符,除非外箱有破损,否则托运人赖不到承运人身上的;数量短缺就看第一条了。
3)提单上显示“SAID TO CONTAIN"?:
如果有,那结合第一条,你又是CY TO CY的话,基本上,承运人上法院就不会输了,因为承运人仅负责货物外观,FCL的SAID TO CONTAIN加CY TO CY,那指的是集装箱外观,除非集装箱有损毁,否则承运人无责。
法条没有这么明确的,你需要参考UCP500及FIATA rules,我是做久了知道的。
针对你的补充问题:
1)CY-CY:表示承运人并没有碰过货物内部(CFS就属于承运人的责任),而承运人仅负责外包装(即柜子)。
2)Said to Contain:表示由发货人装箱与声明装载内容物。
这样,托运人无法说承运人未善尽其责,所以依据海事法,基本上承运人已立不败之地。
而货物是因“淡水”浸泡,表示这个柜子可能是因暴雨溅入箱内而导致货物毁损,如果保险时有包水渍险,托运人就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了,详情请托运人查保单。如果没有保险,托运人也很难从承运人处得到赔偿(法律上)。
只要表面完好就可免则。
提单后面的小条款很多的。慢慢去找咯。
否则提单上干吗打SHIPER'S LOAD、SWOT。。。
从"清洁提单"的概念你就知道为什么可以免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