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专利制度的宗旨和国家、单位的利益出发,应当鼓励单位就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但是,单位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例如其经营方向、经济核算、保护策略、市场前景等等,有权决定对哪些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
如果单位是考虑到这些因素财才不予申报的话,那可以可能会有麻烦。原单位可能会告你泄漏公司营业秘密。
若不涉及营业秘密上的问题,根据专利法详解里所述如下:
工作人员退职、退休或调动工作后 一年之内 做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发明创造是复杂的脑力劳动,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完成的,有一个长期构思并动手实践的过程。离职或退休的雇员因任职的时间很长,在原单位积累了很多知识和经验,他们在离职、退休后一段时间内作出发明创造往往与原单位的工作有密切的关联。因此,各国一般都规定雇员在离开原单位一段时间内作出的和其原来被雇佣时的本职工作或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仍属于职务发明。这样规定可以避免出现雇员把离职或退休前作出的发明留到离职或退休以后再以个人名义申请专利的情况,有利于调整雇主和雇员在职务发明创造问题上的关系。至于离开原单位后多长时间所作的发明应定为职务发明,各国规定有所不同。太长不好,太短也不好,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为一年。
所以单考虑专利法法条规定,你可以以个人名义申请。
如果当初你是利用工作时间,公司提供的环境条件独立开发的产品,那么你离职以后申请专利仍然会遇到职务发明专利与非职务发明专利的冲突,那怕是目前没有人申请这个产品为专利
不能。
根据专利法第6条第1款,执行本单位人物或主要利用本单位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因此,即使单位不申请,你也没有申请的权利。
可以申请,但是会有后顾之忧看原来企业会不会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