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得代为行使的债务人的权利,必须是非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权利不得为债权人代位行使。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2条的解释,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是指基于扶养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
所以第一题,应选ABCD
根据 《担保法》 第九条 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
所以第二题应选ABD
请参考:
《担保法》第7条规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为保证人。”
1. 法人。民法通则的规定,成为法人的条件有“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生产经营场所;能够独立承担责任。需要说明的是,能够成为保证人的,不仅仅局限在企业法人。因为《担保法》并未明确把法人限制为企业法人,而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6条规定:“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为保证人的,如无其他导致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况,其所签订的保证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国家经贸委《关于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试点的指导意见》中也规定,经同级人民政府及政府指定部门审核批准设立并依法登记注册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其法律形式可以是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团法人。
2. 其他组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条明确了其他组织主要包括: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联营企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
3. 公民(自然人)。公民(自然人)成为保证人的条件,除了应当拥有足以承担保证责任的财产外,还应当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即只有十八岁以上或者十六岁以上不满十八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才可以作保证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即使拥有足够的财产,也不能作保证人。
上述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只要其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就可以成为保证人。否则,就不能作保证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4条规定:“不具有完全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保证人身份订立合同后,又以自己没有代偿能力要求免除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回答者: ouyangxin0311
以上回答,供你参考。
代为诉讼?代理制度问题吗?是诉讼都可以请律师,也就是诉讼代理人。你说的不清楚。
代理只能涉及财产性权益,不能涉及人身利益。
第二题ABD
根据我国《担保法》
第九条:公益法人作为保证人的禁止
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
另外注意,企业法人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你题里的“企业”是否在此范围?如果是整个法人,就可以做担保,是部门,就不可以。
希望对你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