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化审和简易程序有本质不同。
简化审本质上是普通程序,也就是说只是在当事人双方同意的情况下,对普通程序的简化,主要体现在:举证的简化,就是在庭前证据交换之后,对于没有争议的证据以及能够证明的事项,直接认定,不在法庭上进行辩论。一审和二审都可以简化。
简易程序只用于一审程序。独任制。
简易程序的使用是法定的,而简化审主要使当事人和法院一起决定。
1、简易程序,三年以上的公诉案件不适用。
简化审,死刑不适用。
2、简易程序的审理期限是20天。
简化审审理期限是一个半月。
3、简易程序只适用于一审。
简化审不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