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时不是自己的名,但有没有婚姻关系.在二婚可以么?

2025-01-01 15:53:07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1、首先说明,你这种情况在法律上一般认为是存在婚姻关系的,虽然名子是假的,但是属于事实婚姻关系,受法律保护。因此你不能直接结婚,办了登记也是违法的。
2、根据你的情况,建议你先和妻子协议离婚,相信你这种情况对方应该也同意离婚,谈不成只好向法院起诉,既然已分居20年,法院会判决你们离婚的。
3、相关的法条: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回答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后发生的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的重婚案件是否以重婚罪定罪处罚给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批复>:
重婚,不但严重违反社会道德,更是一种犯罪行为。重婚结成的婚姻必然是无效的。根据法律规定,以下情况都属于重婚行为:
(一)有配偶者与他人再次登记结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
考虑到现实生活中的情况比较复杂,法律特规定如下几种情况不属于重婚行为:
(一)有配偶者与他人偶尔通*;
(二)先有事实婚姻,后与他人登记结婚;
(三)先有事实婚姻,后与他人有事实婚姻;
(四)有配偶者被拐卖后被迫再次成亲的。
根据以上批复,判断您是否属于重婚的关键在于您和前妻是否事实婚姻关系,当时有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如果没有办理,则属于事实婚姻关系,那么您现在登记结婚,不属于重婚。如果您当初办理了结婚登记,那您和前妻属于法定婚姻,您现在再去办理结婚登记,属于重婚行为。

但您不要着急,重婚是自诉案件,当事人不告的话,如果没有严重的社会影响,一般公权力不会介入。

如果您当初办理了结婚登记,领取了结婚证,属于重婚行为,您可以这样去办:

我国婚姻法目前规定的离婚方式有两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离婚都必须到民政局去办理离婚登记。虽然分居长达20多年,但婚姻关系在法律上一直是存在的。

如果您现在也拿不到介绍信,遗失了结婚证(如果本来就没有,那就属于事实婚姻,现在办理结婚登记,不属于重婚),协议离婚的路子是走不通了。您可以选择诉讼离婚的方式。

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鉴于您分居二十多年,夫妻感情全无,法院一般会判离,并且您不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法院一般会走简易程序,很快就可以办下来。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第四项的规定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其实您不必花这么高的赏分,您的问题并没有很大的难度。这里会有很多法律工作者帮您回答的。

祝您身体健康,晚年幸福!

刚刚忽略了一个问题,重婚结成的婚姻必然是无效的。因此您和您现在的女伴办理的结婚登记应属无效。应该在你办理离婚以后,你现在的结婚登记撤销,重新登记结婚

回答3:

分居20多年了你也须到有关部门去解除你与前妻的关系,而且你是后来才改名字的,这与你和前妻的事实婚姻是绝对存在的,就算没有办理结婚证,那也要去解除同居关系,否则你肯定会受到法律的制裁,除非没人去告你,但也不符合做人的道德。

回答4:

你和你第一任夫人是事实婚姻
只要你的第一任夫人不告发你就行了
犯重婚罪的当然会判刑的
根据你描述的案情,顶多判个缓刑。
毕竟你和你第一任夫人分居20年了
也构成事实离婚了(法律当然没这说)

回答5:

已经不成立了,你们分居已经20多年了,法律规定:无特殊原因,分居两年即可判定婚姻无效!

预祝您晚年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