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准则规定,企业的财产损溢应查明原因,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处理后,“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应无余额。 对于年中各月末“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余额,可以根据该财产的流动性分别列示于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下。
这个是不应该有余额的。要有余额就放在其他流动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中列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