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害构成轻伤的构成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案属于刑事公诉案件,不存在庭外调解的问题。
庭外可以调解的仅仅是民事赔偿部分,刑事部分属于公诉,不能调解。
如果检察院决定不起诉,那么当然可以庭外调解赔偿问题。
如果检察院决定提起公诉的,就不存在调解的问题了。
张松柏说的可以减轻、免除处罚都是定罪之后,量刑上的事了。故意伤害罪当然是成立的,只不过积极赔偿可以认定为认罪态度好,情节比较轻微,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不以犯罪论。
张松柏所谓调解的意思也是民事部分的调解。总之刑事部分是不能调解的(刑事案件没有原告、被告(只有国家公诉人和刑事被告人)不存在调解的问题)。
可以进行协商,但是最好在法官的主持下进行,一般来说,赔偿后是可以减轻甚至免除刑罚的。
如果能与对方就赔偿费用达成一致的话,会作为法庭判决的量刑情节,如果综合其它因素,而且对方不予追究的话,判缓的可能很大,至于判免可能性不大。至于减那是判决执行过程中的事,不是判决所关心的问题。
自诉案件可以调解,公诉案件和公诉转自诉不可以调解,只可以和解。
可以就民事赔偿部分与受害人达成和解协议,取得受害人谅解,法院可以从宽处罚。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九条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不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