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是分包单位,主包单位已开主包发票,有完税凭证,接下来我应该怎么做?会计分录如何处理?

2024-12-25 23:5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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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分包工程代开发票所需资料

  分包工程代开发票所需资料
  一.门前申报时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或(副本)复印件一份。
  2.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法人代表身份证一份。
  5.公章。
  6.到税务所属接窗口领取一式四联的《跨区经营项目登记表》
  7.填写一式两份的《地方税收纳税申报表(简易)》。
  以上资料复印件、表单,均需加盖公司公章,然后交到相应的部门签字。
  接着是到窗口划款,如果用卡划帐,当时即可拿到税局打印的完税证,即可办理完毕,领取回《地方税收纳税申报表(简易)》一份,自存;三联《跨区经营项目登记表》,到工程所在地开票时要用。
  如不划款,让银行代扣代缴,就要至少隔一天再到公司开户银行打印出电子缴税凭证单,然后拿单到税局领取表单即可。

  二.到工程所在地申报时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或(副本)复印件一份。
  2.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一份。
  3.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法人代表身份证一份。
  5.公章。
  6.门前税局的完税证复印件一份。
  7.填写一式的《税务机关代开统一发票申请审批表》。
  8.总包的发票复印件。
  9.总包的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
  10.三联《跨区经营项目登记表》。
  如果结算款高于合同上的款数,还要工程结算单原件和复印件,原件要加盖总包的公章。
  将以上资料复印件、表单,加盖公章,交到工程所在地所属税局,审核后开具发票(不开完税证,已由分包代缴)。
  又给回二联《跨区经营项目登记表》,将其中一联再交回门前税局,另一联自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