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商从拿地开始到开发销售的环节为:
第一步:土地取得
涉及部门:国土局、拆迁办、建设局;事宜:投标中标、拆迁事宜、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
第二步:立项
涉及部门:环保局、规划局、建设局、发改委(计划行政主管部门);事宜:房地产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第三步:规划及勘察设计
涉及部门:规划局、勘察及设计单位;事宜: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四步:施工准备
涉及部门:建设局、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事宜: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委托监理单位、施工招投标、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第五步:施工、监理、质量监督管理
涉及部门:勘察及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建设局及其质检机构;事宜:施工、监理、质量监督管理。
第六步:申请预售(商品住宅建设工程)
涉及部门:房地局、建设局、工商局;事宜: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工商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