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父母双方一方健在,房屋如何过户

现有两处住房,其中一处过户给一名子女,如何过户
2024-11-24 17:5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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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父母一方去世房子双方携带父母的死亡证明以及他们的自己的身份证件来进行一个申请,所有有继承权的人,如死亡一方的父母、配偶、及子女等,以及他们的配偶,全部本人,带上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父母房产证原件,死亡证原件,一齐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除未死亡一方外,其它人要现场放弃继承权。

办理继承公证后,上面的人带上上面所有资料及公证书原件,到房管局办理房产继承过户。

这样就能把房产变为只未死亡一方一个人名下。

(一)贷款未到期的所需证件:

1、凭生效后《离婚协议》(需公证)或法院《仲裁(判决)》中有关房产归属的条款;

2、《离婚证》;

3、双方《身份证》;

4、原房屋所有权或抵押权相关证明,即原按结贷款相关手续。

步骤:

(1)到房管部门办理权属变更手续;

(2)到按揭银行办理按揭权利(义务)人便更手续。

(二)按揭贷款已还清的:只需房地产现有者持生效后《离婚协议》(需公证)或法院《仲裁(判决)》、《离婚证》、《身份证》、和原《房屋所有权证》到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转移手续。

回答2:

1、需要父或者母书面将该房产赠与该子女,
2、需要另一名子女书面同意放弃该房产的产权
然后就可以去房管局办理赠与过户了。

回答3:

1。先要开一份不健在的死亡证明,然后在让健在的开份未再婚证明,到房管局办理赠与或买卖过户。
2。先要开一份不健在的死亡证明,然后在让健在的开份未再婚证明,要另一名子女书面同意放弃该房产的产权 到房管局办理赠与或买卖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