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政策性保险是国家和省、市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是继取消农业税、实施粮食直补后又一项重要的支农惠农政策。保险的农作物品种为:玉米、水稻、大豆、花生、葵花籽。保险期限从被保险作物出苗或移栽成活时起,至作物收获期开始时终止。必须是第二轮承包土地或享受粮食直补的土地,保险的自然灾害都包括暴雨、洪水、内涝、风灾、雹灾、旱灾、冰冻(霜冻及障碍性低温冷害)。
今年的农业保险政策有以下几个特点:
1、调整了农业保险运作方式。根据省政府要求,今年农业保险的运作方式,从政府委托人保财险公司代办,改为由政府和人保财险公司“联办共保”。发生灾损理赔,由政府承担灾害风险60%,人保财险公司承担灾害风险40%。“联办共保”旨在将农业保险逐步推向市场,同时也为了使人保财险公司从单纯的代办机构,逐步成为农业保险的主体之一,把财保公司的责任和利益更紧密地结合起来。
2、扩大了试点险种覆盖范围。今年农业保险试点品种除去年已实施的水稻、小麦、油菜、能繁母猪保险外,种植业参保品种增加了棉花、玉米、设施高效农业;养殖业参保品种增加了奶牛;其他项目有农机具保险试点(兼用型拖拉机交强险和联合收割机第三者责任险)及渔船、渔民保险试点等。
3、提高了财政补贴标准。中央和省财政今年对种植业保费补贴从50%增加到60%,县级财政补贴不少于10%,同时统一了种植业的保费和理赔标准:种植业每亩保费分10元、15元、20元、25元四档,保险金额对应为200元、300元、400元、500元,保障水平明显高于去年。今年我市仍然采取低标准全覆盖的方式,按最低档投保,即种植业(水稻、棉花、小麦、油菜)每亩10元,农民自交保费每亩调整为3元。养殖业中能繁母猪每头保费为60元,保险金额为1000元,省级财政补贴30%(18元)、县级财政补贴50%(30元)、饲养者负担保费的20%(12元);奶牛保费为240元,保险金额为4000元,省级财政补贴30%(72元)、县级财政补贴30%(72元)、饲养者负担保费的40%(96元);大棚蔬菜保费省财政补贴30%,县级财政补贴20%,其余部分由投保人承担。
4、建立了政府巨灾风险准备金。为逐步建立农业巨灾风险转移分担机制,增强我省农业保险抗风险能力,从08年起,我省建立巨灾风险准备金。市、县巨灾准备金来源主要包括:各县(市、区)按实际投保保费总额上缴10%;省辖市按县(市、区)上缴额的50%进行配套;在市县资金筹集到位的前提下,省级财政按省辖市配套部分进行等额补贴。
作用:有效保护了受灾农民的再生产能力。为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