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的。
需要资格复审
(一)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前三个月内企业应提出复审申请,不提出复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到期自动失效。
(二)高新技术企业复审须提交近三个会计年度开展研究开发等技术创新活动的报告,经备案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研究与开发费用、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
复审时对照《认定办法》第十条进行审查,重点审查第(四)款。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认定办法》第十一条(四)款进行公示与备案,并由认定办公室重新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通过复审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自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满后,企业再次提出认定申请的,按初次申请办理。
不是。
2008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门槛较之以前的认证过程,有了很大的提升。
08年高新技术企业是由国家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认定,证书上会有3个部委的公章。之前已经通过科技厅认定过的、尚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可以保留荣誉名称,但不能享受免税的优惠政策。
此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效期为三年,三年之内不会复审。三年之后需进行复核,复核合格后有效期再延长三年。复核后三年,也就是认定后的第六年,需按照政策重新进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程序。
希望对你的疑问能有所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