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以产权证(最终以房屋登记簿)确认所有权的归属。所以,A有权处理其所有的房屋。
2、该房屋如果是在A的配偶死亡之后买的,则在A去世之后该房屋的法定继承人就是a和c。如果在A的配偶去世之前买的房屋,则在A的配偶去世的时候,该房屋除分给A一半以后,其他的由其子女继承。A去世时,A的房屋再按照继承法予以继承。与a和c的出资没有关系。
3、有遗嘱的话按照遗嘱继承。两份有效的遗嘱,如果都没有公证,则以后立的遗嘱为准。
4、房屋所有人有权处置属于自己的合法的财产,所以,A可以将该房屋遗赠或者赠与其隔代的亲属。
5、如果A明确将该房屋遗赠或者赠与某一个人,则该房屋就属于该人的个人财产。如果没有明确说明,则该房屋属于被继承人或者被赠与人的夫妻的共有财产。
你的问题很多,但主要涉及这些方面:
1. 赠与与立遗嘱的自由。一般情况下,被继承人(去世的人)有权自由处分自己的财产,想给谁就给谁!生前是这样(生前赠与),死后也是这样(遗嘱或遗赠),处分自己财产的权利不应该受约束!但如果那不是他自己一个人的财产,他就不好一个擅自处分咯!
2. 房产的权利人问题。如果房产取得时,即便由他人的出资,没有特别约定的话,一般视为赠与,最多也只能算作借款。如果没有确实证据证明,就更不用提咯。
3. 另一个问题是,如何确定房产是不是他自己的财产,往往还要看财产取得的时间(因为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说,取得房产证时,爸妈都还健在,那么该房即使只登记在父亲名下,那也是夫妻共同财产!在母亲去世时,子女和父亲享有同等的继承权!(当然,先把这房子的一半划出来,那是夫妻共同财产中父亲自己的一份,然后就另一半,由子女和父亲等份继承)。
4. 多份遗嘱的问题。多份自书遗嘱以最后一份为准!
A对房有完全所有权,可以自由处分,遗嘱没手印可以但要本人签字,后成立的遗嘱优先,如无遗嘱原则上平分,如A对财产赠与外孙可以,如果XZ想继承前提是AC先于A死亡,如果A没明确只给AC一人,那就属夫妻共同财产.北京何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