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机构改革包括那些方面?

2024-11-24 04:5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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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这次政府机构改革的背景是什么?
  我国先后于1982年、1988年、1993年、1998年、2003年进行了五次机构改革。通过改革,政府职能转变取得重要进展,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管理逐步规范,体制机制创新取得积极成效,行政效能显著提高。但是,政府机构和政府职能仍然存在诸多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政府职能转变还不到位,对微观经济运行干预过多,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仍比较薄弱;部门职责交叉、权责脱节和效率不高的问题仍比较突出;政府机构设置不尽合理,行政运行和管理制度不够健全等。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经济社会的发展。

  根据党的十七大报告和十七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管理体制。通过改革,实现“三个转变”,即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转变;政府组织机构及人员编制向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根本转变;行政运行机制和政府管理方式向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根本转变。具体而言,就是要建设服务型政府、法治政府,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政府机构改革作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提出来的。
  现在社会上对“大部门体制”谈得很多,什么是“大部门体制”?

  实行大部制,主要是按照统一、精简、效能原则和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围绕转变职能和理顺职责关系,把政府相同或较相近的职能加以整合,归入一个部门为主管理,其他有关部门协调配合;或者把职能相同或较相近的机构归并成一个较大的部门。大部制是国外市场化程度比较高的国家普遍实行的一种政府管理模式,比如美国联邦内阁15个部、日本内阁11个省、法国14个部、英国17个部。这些国家的大部制在公共管理变革中有了新的发展,如决策权与执行权的适度分离等。

  2003年我国政府机构改革中,将国内贸易与对外贸易职能和机构进行整合,组建商务部,可以看作是大部制改革的一个有益尝试。

  对“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应如何理解?

  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指的是政府内部的职权配置形式和相互关系。通过相关职能及其机构的整合,合理配置和运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以解决某些方面权力过于集中且缺乏有效监督以及执行不力等问题。按此要求进行改革,有利于形成科学合理的政府组织结构和权力运行机制,有利于改进政府管理,做到权责一致,提高行政效能。根据授权情况,这三种职权有的由不同政府部门分别行使,有的由同一个部门的不同内设机构或下设机构分别行使。

  国务院这次机构改革的主要任务和内容有哪些?

  这次国务院机构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围绕转变政府职能和理顺部门职责关系,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合理配置宏观调控部门职能,加强能源环境管理机构,整合完善工业和信息化、交通运输行业管理体制,以改善民生为重点加强与整合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部门。

  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主要内容包括:合理配置宏观调控部门职能;加强能源管理机构;组建工业和信息化部;组建交通运输部;组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建环境保护部;组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改由卫生部管理。

  经过改革后,国务院的机构都有哪些?

  国务院行政机构分为办公厅、组成部门、直属特设机构、直属机构、办事机构、议事协调机构、部委管理的国家局等。经过改革,国务院的行政机构,除办公厅外,有外交部、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审计署等27个组成部门,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即国资委,海关总署等直属机构16个,国务院侨办等办事机构4个,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等议事协调机构29个,以及国家信访局等部委管理的国家局20个。另外,国务院还设有新华通讯社等14个直属事业单位,它们不是国务院行政机构,但有的经法律、法规授权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如中国证监会等。

  下一步政府机构改革的任务是什么?

  下一步政府机构改革的任务是,根据各层级地方政府的职责重点,合理调整地方政府机构设置。在中央确定的限额内,需要统一设置的机构应当上下对口,其他机构因地制宜设置。

  对事业单位的改革,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的原则,对现有事业单位分三类进行改革。主要承担行政职能的,逐步转为行政机构或将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主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逐步转为企业;主要从事公益服务的,强化公益属性。

  为指导改革,今年晚些时候,中共中央、国务院将分别下发地方政府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改革和议事协调机构改革的三个指导意见。

  什么是垂直管理部门?如何完善和规范垂直管理体制?

  垂直管理部门包括中央垂直管理和省以下垂直管理两种。前者如海关、国税、金融、证券、保险、民航、外汇管理、流域管理等,后者如工商、质监、技监、药监,还有国土资源管理。按照十七大精神,完善和规范垂直管理体制,一是要调整,进一步理顺和明确权责关系;二是要规范。按《地方组织法》,地方政府与这些垂直管理部门是工作上的协助关系和政策、法律执行的监督关系,而这些都要依法规范。

  对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应如何改革?

  按照中央要求,要撤销与职能部门工作交叉重复的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任务交由职能部门承担,如撤销西部开发办、振兴东北办,具体工作由国家发改委承担;临时性工作任务基本完成的议事协调机构,应当予以撤销,如国务院三峡办,工作任务完成后要撤销。议事协调机构日常事务能够依托现有部门工作机构的,一般不应设实体性办事机构,如国家减灾委,具体工作由民政部承担。要进一步规范议事协调机构的工作任务和程序,将工作重点放在议大事、抓协调上,不代替职能部门工作。

  如何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

  中央要求,要建立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有关部门作出涉及其他部门工作的重要决定时,应当主动征求意见,努力达成共识;建立形式灵活便捷的部门联席会议机制,协调协商有关问题;建立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及时交流沟通情况。实际上,建立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不是现在才提出来的,以前国务院早有要求,如2004年“国九条”就要求,各部门在出台涉及资本市场的政策措施时,要充分考虑资本市场的敏感性、复杂性和特殊性,并建立信息共享、沟通便捷、职责明确的协调配合机制。

  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中要求,在推进改革的过程中,要抓紧制定国务院部门“三定”规定,对此有何评论?

  三定”规定,指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以往,对于“三定”一般是以方案的形式规定,1998年机构改革以后多使用“三定规定”,一般由中编办拟定,上报国务院批准。做好部门“三定”是机构改革实施工作的中心环节。

  推进政府机构改革要通盘考虑,“三定”规定一开始就要定好,其后要进行法治化。由于“三定”规定本身不是法律或行政法规,而是国务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因此从长远看,要在“三定”规定基础上进行相关部门组织立法,对各部门的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作出界定。比如2006年11月通过的《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就是第一部规范政府部门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行政法规,对于实现“政府职责、机构和编制的法定化”具有实质性意义。

  这次政府机构改革对企业有何影响,作为私营企业应当如何应对?

  过去,政府职能存在“错位”和“缺位”的问题,管了一些不该管、管不好、管不了的事,而应当由政府负责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还比较薄弱;有的行政审批还是过多。针对这种情况,要求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运行的干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能够自我管理的,政府就不会再管;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后,能够采用事后监督等管理方式解决问题的,就不采用事前审批的方式;政府将不再直接代替企业决定项目、招商引资等等,这些都将给企业创造更加宽松的发展环境,提供更有利的条件。

  建设服务型政府、法治政府,建立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这些也会为企业发展提供更好的政府支持、更良好的服务氛围和法治环境。

  企业特别是私营企业,要在国家政策支持下依法诚实经营、努力做大做强;要熟悉依法行政对政府的基本要求,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另外,还要了解政府机构改革和变化的情况,如原先中小企业司设在国家发改委内,其中的主要职责是负责非国有经济的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和服务等,整合后或将由新设的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地方政府机构改革后,情况也会有所变化。

回答2:

根据党的十七大报告和十七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管理体制。通过改革,实现“三个转变”,即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转变;政府组织机构及人员编制向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根本转变;行政运行机制和政府管理方式向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根本转变。具体而言,就是要建设服务型政府、法治政府,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政府机构改革作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提出来的。
现在社会上对“大部门体制”谈得很多,什么是“大部门体制”?

实行大部制,主要是按照统一、精简、效能原则和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围绕转变职能和理顺职责关系,把政府相同或较相近的职能加以整合,归入一个部门为主管理,其他有关部门协调配合;或者把职能相同或较相近的机构归并成一个较大的部门。大部制是国外市场化程度比较高的国家普遍实行的一种政府管理模式,比如美国联邦内阁15个部、日本内阁11个省、法国14个部、英国17个部。这些国家的大部制在公共管理变革中有了新的发展,如决策权与执行权的适度分离等。

2003年我国政府机构改革中,将国内贸易与对外贸易职能和机构进行整合,组建商务部,可以看作是大部制改革的一个有益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