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艺术学院本科钢琴表演专业或是音乐教育专业高考有什么要求?

2024-12-27 00:5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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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要09年考啊,简章还没出来呢,不过应该快了,再等等,密切关注吧!
这是前几年的简章,可以参考,其实每年的要求和考试范围都基本没变化,看不看都没太大差异,呵呵

解放军艺术学院简介

解放军艺术学院创建于1960年,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唯一的一所多学科、综合性高等艺术院校,担负着为全军培养文学艺术人才、文化管理干部和开展军事文艺研究等任务。设有文学、戏剧、音乐、舞蹈、文化管理、美术6个系19个专业,形成了研究生、本科、中专教育三位一体,培训、轮训和函授教育互为补充的教育体系。学院座落在大学林立、文化艺术氛围浓厚、高科技人才密集的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现任院长陆文虎少将、政治委员谢立宏少将。
建院以来,学院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教学与科研、创作相结合;培养了近万名军队文艺人才,其中不少人已成为军队、地方知名艺术家和领导干部。师生中有800多人次、千余部(件)各类文学艺术(影视)作品分别荣获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和全国优秀小说、诗歌、散文、报告文学奖;县纳、柏林国际电影节大奖,电影金鸡奖、百花奖;电视金鹰奖、飞天奖;文华大奖、曹禹戏剧奖、梅花奖、金狮奖;全国歌曲、曲艺金奖;全国、全军美展金、银、铜奖;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和解放军文艺奖等各类奖项上百项。近年来;文学系毕业学员创作的作品多次获得文学大奖,《大河遗梦以《来向前文学理论批评选》获鲁迅文学奖,《历史的天空以《英雄时代)}获茅盾文学奖,《三月桃花雪》获解放军文艺奖;由毕业学员创编的电视剧《和平年代儿《突出重围以《暗算死《中国式离婚见《汉武大帝入《激情燃烧的岁月》等在海内外赢得广泛赞誉。本科学员在校期间创作出版的长篇小说《悲日》获第八届共青团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优秀文学作品奖。戏剧系创作的大型话剧《我在天堂等你》荣获中国舞台艺术最高奖一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2005一2006年度十大精品剧目,第九届全国“五个一工程”优秀作品奖,第八届中国戏剧节曹高戏剧奖优秀剧目奖等九项大奖,第五届中国话剧金狮奖五项大奖;话剧《青年近卫军》荣获第八届共青团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优秀文化作品奖;话剧《炮兵家园》荣获第八届全军文艺会演表演一等奖等八个奖项。参加全国各类戏剧小品大赛先后11次夺冠。音乐系在参加第八届、第九届全国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中,连续获得专业组团体总分第一名,多人次在历届国际、国内重大比赛中获一、二、三等奖,所培养的韩红、王宏伟、戴玉强、谭晶、刘和刚等演员活跃在全国全军文艺舞台上。2005年2月,李双江主任主编的全国艺术科学“九五”规划课题《中国人民解放军音乐史》结题出版;2006年10月;《中国人民解放军经典音乐文献库•长征路上的歌》出版发行。舞蹈系近年来连续参加三届全国“桃李杯”舞蹈比赛;共获得18个一等奖,在第三届中国舞蹈“荷花奖”比赛中获表演金、银、铜奖,2004年舞蹈诗《成长》,获第八届全军文艺会演表演一等奖;2005年,3名选手参加第三届CCTV电视舞蹈大赛,分获一、二、三等奖,在两届韩国汉城国际舞蹈比赛中,共夺得2个金奖、3个铜奖。美术系教员创作的油画《爱尼少女》获“2000年国际肖像绘画展”最高奖,国画《生存》获第十届全国美展金奖。文化管理系坚持“面向部队,面向基层”的办学宗旨,为全军培养了近3000名文化管理人才;其中不少已成为各级文化部门的领导干部、文化活动的组织策划人才和院校文化课教员。学院教学科研成果突出,积累了一批优秀教材和教学剧目,出版了几十部文艺论著和美术作品集;发表了千余篇学术论文,丰富和发展了军队艺术教育理论,戏剧系、音乐系、舞蹈系分获全军教学成果一等奖。学院被誉为“军队作家、艺术家的摇篮”。
学院从诞生之日起,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为提高部队战斗力服务的宗旨,坚持把部队需要作为一切建设和改革的依据,把我军辉煌的历史和部队火热的生活作为教学、创作的源头活水,把是否受广大官兵喜爱和欢迎作为检验人才质量和作品水平的标准。学院每年都组织师生上边防、下海岛,深入基层部队写兵、演兵、唱兵、画兵,辅导文艺骨干,编排文艺节目,在为兵服务的同时,汲取宝贵营养,促进教学、创作和科研,不断为部队输送合格文艺人才和优秀作品。
学院坚持开放办学,对外交流与合作领域不断扩大。40多年来,先后有美国、墨西哥、德国、瑞士、俄罗斯、澳大利亚、南非、日本、越南、老挝、坦桑尼亚、巴勒斯坦解放组织、奥地利等世界五大洲20多个国家的艺术家、教育家代表团(组)来院观摩、讲学。学院师生也应邀赴美国、德国、法国、俄罗斯、瑞典、奥地利、荷兰、比利时、西班牙、罗马尼亚、日本、朝鲜、埃及、泰国、新加坡、印度尼西亚、蒙古等几十个国家访问演出、举办展览、参加学术研讨;不少作品被国外翻译出版、收藏。2000年,受国务院文化部委派;舞蹈系单独组成“中国红星舞蹈团”出访欧洲,将中国民族、民间文化推向了世界艺术舞台。2002年春节,音乐系中国器乐师生与济南军区前1歌舞团组成“中国红星民族乐团”,在奥地利维也纳金色大厅,成功举办了新春音乐会。2003年,作为“中法文化年”项目之一,解放军艺术学院“红星舞蹈团”受中国文联委派,在法国巡回演出三个月,取得圆满成功。2005、2006年8月,以音乐系教员为主的“红星艺术交流访问团”2次赴欧洲六国进行演出交流访问,受到热烈欢迎c同年10月,“红星舞蹈团”赴德国、荷兰、比利时演出,又一次引起了轰动。通过对外交流活动的开展,拓宽了师生的视野;促进了教学、科研水平的提高,宣传和展示了我军文明之师形象。
学院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弘扬先进文化;努力培养新型高素质的军队文艺人才,形成了“政治坚定、治学严谨、为兵服务、德艺双馨”的良好校风,有一支教学经验丰富、高素质的师资队伍,办学条件逐步向现代化迈进。

文学系报考指南

一、专业及学制
文学和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四年制本科。
二、招生对象与报考条件
报考对象:20周岁以下门987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和 22周岁以下(1985年1月l日以后出生人服现役一年以上三年以下(均截止到当年9月1日)、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的士兵。
考生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军队文学艺术事业;志愿献身国防。具有较好的文学素养,一定的文学创作才能。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三、报名
地方考生:持身份证或户口簿、学校应届证明,包括最近一个学期的学习成绩、操行评语,带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 6张,3月9日至11日到解放军艺术学院报名。
士兵考生:符合报考条件者,持士兵证、高中毕业证和所在部队师以上干部部门介绍信,带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6张,3月9日至11日解放军艺术学院报名。
报名时办理准考证,交纳报名及专业初试费100元。
四、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在解放军艺术学院进行,分初试、复试、笔试。
初试(笔试):
文学和戏剧影视文学基础知识及作品分析。
复试(专业技能考试,笔试):
文学体裁写作。
三试(面试):
对初、复试内容及考生综合素质和专业特长进行深入考核。
五、文化考试
专业考试合格者,由我院发文化考试通知单。
考生持文化考试通知单,到户口所在地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文史、理工类均可)。
士兵考生持文化考试通知单,到各大单位参加全军文化课统考。
六、录取
根据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文化课考试成绩、政审及体检结果,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军艺招生办公室于7月底前发出录取通知书。
七、待遇
凡被正式录取的考生,入校后要经复查并试读三个月。复查合格的地方考生签订《军校无军籍学员入学协议书》并注册,学员在校学习期间无军籍;免收学杂费和住宿费,并根据军队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相关待遇。士兵考生复查复试合格后,即办理注册。复查复试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学员学习期满达到培训要求者准予毕业,达到’授予学位条件的授予文学学士学位。毕业时,无军籍学员在学院办理入伍提于手续并定职定衔,士兵学员办理提干手续并定职定衔,面向全军统一分配。
八、文学系咨询电话
地 方:(010)66869600
军 线:(0201)869600

戏剧系报考指南

一、专业及学制
戏剧影视表演专业,四年制本科。
二、招生对象与报考条件
招生对象:17周岁至20周岁门990年9月1日至1987年9月1日出生)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或艺术学校同等学力的应届毕业生,22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人 服现役一年以上三年以下(均截止到当年9月1日)、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的士兵。
考生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军队戏剧艺术事业,志愿献身国防。品行端正;身体健康,体形匀称,五官端正,视力正常,口齿清楚,具有一定的表演和艺术感悟力。
三、报名
地方考生:符合报考条件者,持身份证或户口簿、学校证明,包括最近一个学期的学习成绩、操行评语,带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 6张,3月 9日至 11日到解放军艺术学院报名。
士兵考生:符合报考条件者,持士兵证、高中毕业证和所在部队师以上干部部门关介绍信,带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 6,张,3月9日至11日到解放军艺术学院报
报名时办理准考证,交纳报名及专业初试费100元。
四、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在解放军艺术学院进行,分初试、复试、三试。
初试:
1、面试:考察考生形象及身材条件。
2、朗诵:自选诗、寓言、小说片断或散文一篇,时间限定3分钟以内。
3、表演:根据主考老师出题进行集体或个人练习。
复试:
1、演唱:自选歌曲或戏曲、曲艺选段均可(无伴奏)。
2、表演:根据主考老师命题编演即兴小品。
3、形体:自选舞蹈、戏曲身段或武术均可。
三试:
1、演唱:由主考老师指定考生熟悉的歌曲或练习曲进行演唱及测试。
2、朗诵:由主考老师指定作品进行即兴朗诵。
3、表演:由主考老师命题编演即兴小品。
4、形体:由主考老师指定动作了解考生身体条件和形体模拟能力。
5、艺术特长展示(歌唱、舞蹈以外的其他艺术展示)。
6、口试:了解考生戏剧、文学、美术、音乐方面的知识和修养。
五、文化考试
专业考试合格者,由我院发文化考试通知单。
地方考生持文化考试通知单,到户口所在地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文史、理工类均可)。
士兵考生持文化考试通知单,到各大单位参加全军文化课统考。
六、录取
根据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文化课考试成绩、政审及体检结果,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军艺招生办公室于7月底前发出录取通知书。
七、待遇
凡被正式录取的考生,入校后要经复查并试读三个月。复查合格的地方考生签订《军校无军籍学员入学协议书》并注册,学员在校学习期间无军籍,免收学杂费和住宿费,并根据军队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相关待遇。士兵考生复查复试合格后,即办理注册。复查复试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学员学习期满达到培训要求者准予毕业,达到授予学位条件的授予文学学士学位。毕业时,无军籍学员在学院办理入伍提于手续并定职定衔,士兵学员办理提于手续并定职定衔,面向全军统一分配。
八、戏剧系咨询电话
地方线:(010)66869620 军线:(0201)869620

音乐系报考指南

一、专业及学制
音乐表演专业,四年制本科。
二、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招生对象:20周岁以下(1987年9月 1日以后出生)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或艺术学校同等学力的应届毕业生,22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服现役一年以上三年以下(均截止到当年9月1日)、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的士兵。
考生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军队音乐艺术事业,志愿献身国防。具有较好的艺术修养,一定的音乐专业基础理论知识。能较熟练掌握演唱、演奏技巧和一定数量的曲目。品行端正,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视力正常。
(一)声乐专业
招收美声、民族、通俗唱法的考生。
考生应具备较完整地理解和演唱歌曲能力,在节奏、音准、音乐记忆等方面有一定的基础。发音器官(声带、咽、喉、鼻及呼吸器官)健康。具备较好的嗓音条件,口齿清楚,形象较好。
(二)西洋器乐专业
小提琴、大提琴、钢琴、手风琴、小号考生可报考,择优录取。
考生能较熟练地掌握乐器的演奏技能,音乐表现力较好,演奏方法正确,有一定演奏水平。
(三)中国器乐专业
二胡、琵琶、笠、哨响、古筝、扬琴、阮、打击乐考生可报考,择优录取。
考生能较熟练地掌握乐器的演奏技能,音乐表现力较好,演奏方法正确,有一定演奏水平。
三、报名
地方考生:符合报考条件者,持身份证或户口簿、学校证明,包括最近一个学期的学习成绩、操行评语;带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6张,3月9日至11日到解放军艺术学院报名。
士兵考生:符合报考条件者,持士兵证、高中毕业证和所在部队师以上干部部门介绍信,带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6张,3月9日至11日到解放军艺术学院报名。
报名时办理准考证,交纳报名及专业初试费100元。
四、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在解放军艺术学院进行,分初试、复试、三试。除钢琴、打击乐外;其它乐器自备。
(一)声乐专业
初试:
演唱:自选歌曲一首。
复试:演唱:自选歌曲一首(不得重复初试曲目)。
三试:
1)演唱:自选歌曲一首(可重复初、复试曲目);
2)视唱练耳(面试及笔试):
视唱:一个升降号以内各调练习。
听写:自然音程、三和弦及其转位、原位七和弦、调式音阶、节奏片段、旋律片段。
3)乐理(笔试):音及音高、调和调式、音程、和弦、节奏、节拍;
4)朗诵:自选诗词一首或散文一段;
5)形体:自选舞蹈、体操、戏曲身段或武术均可;
6)声带检查。
考生自请钢琴伴奏指导,如没有伴奏请准备伴奏谱,通俗考生自备伴奏带。
(二)西洋器乐专业
初试:
演奏:
1)小提琴专业:音阶(三、六、八、十度);巴赫无伴奏奏鸣曲一乐章;练习曲一首;
2)大提琴专业:音阶、琶音、双音(三、六、八度);练习曲一首;巴赫无伴奏大提琴组曲前奏曲一首;
3)钢琴专业:练习曲(车尔尼740以上程度一首);复调作品(巴赫三部创意曲以上程度一首);
4)手风琴专业:练习曲一首(车尔尼740以上程度);复调作品一首(巴赫三部创意曲以上程度);
5)小号专业:音阶门4个音阶中指定大、小调各一个);高级练习曲一首;胡麦尔协奏曲第一乐章。
复试:
1、演奏:
1)小提琴专业:协奏曲或奏鸣曲第一或二、三乐章;中国作品一首;
2)大提琴专业:协奏曲或奏鸣曲第一或二、三乐章;中国作品一首;
3)钢琴专业:古典奏鸣曲或变奏曲一首(不含慢板乐章);其它风格乐曲一首;
4)手风琴专业:大型乐曲一首(包括奏鸣曲、变奏曲、组曲等,不含慢板乐章);
5)小号专业:高级练习曲一首(与初试不同风格);古典、现代小号乐曲各一首(如演奏协奏曲、奏鸣曲,一个乐章即可)。
2、视唱练耳(面试及笔试):
视唱:两个升降号以内各调练习。
听写:自然音程、三和弦及其转位、原位七和弦、调式音阶、节奏片段、旋律片段。
三试:
1、演奏:
1)小提琴专业:可重复复试曲民
2)大提琴专业:可重复复试曲目;
3)钢琴专业:中国作品一首,其它作品一首(可重复复试曲目);
4)手风琴专业:中国作品一首,其它作品一首(可重复复试曲目);
5)小号专业:胡麦尔协奏曲第一乐章,中国乐曲一首。
2、乐理(笔试):音及音高、调和调式、音程、和弦、节奏、节拍;
3、视奏:指定视奏内容。
(三)中国器乐专业
初试:
演奏音阶、练习曲各一条。自选中国传统、近现代作品两首(可含一首移植的外国作品),伴奏自行解决。
复试:
1、演奏:中国传统、现代作品两首(可含一首移植的外国作品),不得重复初试曲目;
2、视唱练耳(面试及笔试):
视唱:两个升降号以内各调练习。
听写:自然音程、三和弦及其转位、原位七和弦、调式音阶、节奏片段、旋律片段。
三试:
1、演奏:中国传统、现代作品各一首(可重复复试作品一首)。
2、视奏:指定视奏内容。
3、乐理(笔试):音及音高、调和调式、音程、和弦、节奏、节拍。
五、文化考试
专业考试合格者,由我院发文化考试通知单。
地方考生持文化考试通知单,到户口所在地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文史、理工类均可)。
士兵考生持文化考试通知单,到各大单位参加全军文化课统考。
六、录取
根据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文化课考试成绩、政审及体检结果,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军艺招生办公室于7月底前发出录取通知书。
七、待遇
凡被正式录取的考生,入校后要经复查并试读三个月。复查合格的地方考生签订《军校无军籍学员入学协议书》并注册,学员在校学习期间无军籍,免收学杂费和住宿费,并根据军队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相关待遇。士兵考生复查复试合格后,即办理注册。复查复试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学员学习期满达到培训要求者准予毕业;达到授予学位条件的授予文学学士学位。毕业时,无军籍学员在学院办理入伍提于手续并定职定衔,士兵学员办理提于手续并定职定衔,面向全军统一分配。
八、音乐系咨询电话
地方线:(010)66869640
军 线:(0201)869640

舞蹈系报考指南

一、专业及学制
舞蹈表演专业;五年制中专。
二、招生对象与报考条件
招生对象:11、12周岁(95、96年出生)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考生条件:德、智、体全面发展,舞蹈专业条件好,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三、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者,持所在学校的介绍信(写清考生的出生年月、文化程度人户口薄、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6张,3月 9日至 11日到解放军艺术学院报名。
报名时办理准考证,交纳报名及专业初试费100元。
四、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在解放军艺术学院进行,分初试、复试、三试。
初试:
身体专业条件检查:
1.身体比例测量;
2.肩、腰、腿、胯、脚背观试;
3.弹跳力测试。
复试:
1.进一步检查身体专业条件;
2.自选舞蹈表演(音乐带自备,不超过2分钟)。
三试:
1.舞蹈模仿能力测试;
2.舞蹈表演测试。
五、文化考试
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者,持准考证参加学院组织的文化考试(小学五、六年级语文、数学)。
六、录取
根据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文化课考试成绩、政审及体检结果,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军艺招生办公室于6月份发出舞蹈中专录取通知书。
七、待遇
凡被正式录取的中专考生,入校后要经复查并试读三个月,合格者即办理入伍手续,享受军校学员待遇,学习、生活、医疗等费用由军队负担;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学习期满达到培训要求者,在学院提于、定职定衔,定向分配到军队文工团工作。
八、舞蹈系咨询电话
地方线:(010)66869660
军 线:(0201)869660

美术系报考指南

一、专业及学制
油画专业,四年制本科。
二、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招生对象:20周岁以下门987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高中应届毕业生或艺术学校同等学力的应届毕业生上2周岁以下门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人服现役一年以上三年以下(均截止到当年9月1日)、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的士兵。
考生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军队美术事业,志愿献身国防。具有一定的美术专业基础知识和较好的艺术修养。能较熟练掌握素描、速写及色彩的基本技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三、报名
地方考生:符合报考条件者,持身份证或户口簿、学校证明,包括最近一个学期的学习成绩、操行评语,带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6张,3月9日至11日到解放军艺术学院报名。
士兵考生:符合报考条件者;持士兵证、高中毕业证和所在部队师以上干部部门介绍信,带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6张,3月9日至11日到解放军艺术学院报名。
报名时办理准考证,交纳报名及专业初试费100元,材料费60元。
四、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在解放军艺术学院进行,分初试、复试。
初试:
l、素描(头像写生,四课时);
2、速写(人物速写三幅,一课时)。
复试:
1、色彩(油画头像写生,四课时);
2、综合素质考核(口试艺术常识)。
注:考生自带颜料、画笔等绘画工具,我院提供画架、画板,考生也可自带画夹。
五、文化考试
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者,由我院发文化考试通知单。
考生持文化考试通知单,到户口所在地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文史、理工类均可)。
士兵考生持文化考试通知单,到各大单位参加全军文化课统考。
六、录取
根据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文化课考试成绩、政审及体检结果,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军艺招生办公室于7月底前发出录取通知书。
七、待遇
凡被正式录取的考生,入校后要经复查并试读三个月。复查合格的地方考生签订《军校无军籍学员入学协议书》并注册,学员在校学习期间无军籍,免收学杂费和住宿费;并根据军队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相关待遇。士兵考生复查复试合格后,即办理注册。复查复试不合格者,取消八学资格。学员学习期满达到培训要求者准予毕业,达到授予学位条件的授予文学学士学位。毕业时,无军籍学员在学院办理入伍提于手续并定职定衔,士兵学员办理提干手续并定职定衔,面向全军统一分配。
八、美术系咨询电话
地方线:(010)66869710
军 线:(0201)869710

考 生 须 知

(一)所在省市要求携带本地艺术专业考生《准考证》或《报考证》参加院校专业考试的,报名时务必出示原件,交复印件,由我院工作人员准确登记考号。因没有办理《准考证》或《报考证》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负责。
(二)根据教育部要求,凡省级统一组织专业考试的,考生必须参加且取得合格证书,方可参加高校组织的专业测试,未取得省级统测合格证书的考生不得被高校录取。请考生注意所在省市招生办要求,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负责。
(三)从地方正式录取的本科学员,入学时办理户口迁移,在校期间无军籍,毕业考核合格者,在办理入伍提干手续时注销户口,家属享受军属待遇。
(四)从入学到毕业,学院对学员实行全程淘汰制。学习期间经全面考查不合格;或专业上无发展前途者,按我院学籍管理规定,办理退学手续。从地方入学的,回原户口所在地;从部队入学的视情回原单位或原籍。
(五)所交照片、作品、报名考试费等概不退还。
(六)考生应试期间食、宿、差旅费自理。
(七)自2006年起,根据教育部要求,数学成绩全部计入总分。
(八)考生所填写的出生年月和应(往)届信息资料虚假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九)敬告考生:我院是全国唯一的军队艺术院校,没有分校,专业考试在学院进行,在外地不设考点,不通过任何中介机构招生。未参加学院专业考试的考生一律不录取。
(十)学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8号。乘332路、808路或320路公共汽车到魏公村车站下车。
解放军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电话及邮编:
地方线:(010)62176610或66869061
军 线:(0201)869061 邮 编:100081

回答2:

你等着简章出来看看吧
我的印象中
钢琴专业好像要求不是特别的细致的

至于试唱乐理之类的就不用怎么担心了
比较简单的
673372148

回答3:

军艺的招生简章,要用钱买。真是搞懂啊,军艺这么小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