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分析】根据你的情况,你可以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要求开发商返还已付房款及利息、并赔偿已经发生的损失,同时可以要求开发商支付不超过已付房款一倍的数额。
实际上,如果开发商具备还款能力,你赚大发了。
【补充】如同意调换其他同户型房屋,我们还有权利索要赔偿吗?????怎样计算赔偿金?
这个没有具体法律规定。应当是不能索赔的,但是应当根据面积情况,找回或者支付差价。
典型的一房二卖,可以请求双倍返还已经支付的购房款。
所以,建议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的赔偿责任。
如果购房协议中没有约定违约金,则不可要求支付违约金,但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你的实际损失,如果对方同意调换其他同户型房屋,如果有实际损失也可以要求对付赔偿,但在现实中举证比较困难,需要证明确实因为对方将房屋卖与他人而遭受了具体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