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设备年折旧是多少?????

2024-12-12 23:3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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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0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六十条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第六十七条 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

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

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外购商誉的支出,在企业整体转让或者清算时,准予扣除。

扩展资料:

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1)房屋建筑物;

(2)在用的机器设备、仪器仪表、运输车辆、工具器具;

(3)季节性停用及修理停用的设备;

(4)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和以融资租赁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不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1)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2)以前年度已经估价单独入账的土地;

(3)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

(4)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和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特殊情况

一、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固定资产,如果尚未办理竣工决算,应当按照估计价值暂估入帐,并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按照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当期计提的折旧作为当期的成本、费用处理。

二、处于更新改造过程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将其账面价值转入在建工程,不再计提折旧。更新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转为固定资产后,再按照重新确定的折旧方法和该项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寿命计提折旧。

三、因进行大修理而停用的固定资产,应当照提折旧,计提的折旧额应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回答2: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1、 年限平均法(也称直线法)

年折旧率 = (1 - 预计净残值率)÷ 预计使用寿命(年)× 100%月折旧额 = 固定资产原价× 年折旧率 ÷ 12

2、 工作量法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 固定资产原价 × ( 1 - 预计净残值率 )/ 预计总工作量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 = 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 ×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3、 双倍余额递减法(加速折旧法)

年折旧率 =2÷ 预计使用寿命(年)× 100%月折旧额 = 固定资产净值 × 年折旧率 ÷ 12

4、 年数总合法(加速折旧法)

年折旧率 = 尚可使用寿命/ 预计使用寿命的年数总合 × 100 %月折旧额 = (固定资产原价 - 预计净残值 )× 年折旧率 ÷ 12

一般企业使用较多的是直线法。企业计提折旧可以个别计提,也可分类计提。

回答3:

<企业会计制度>第二十六条

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定义,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适合于本企业的固定资产目录、分类方法、每类或每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折旧方法,作为进行固定资产核算的依据。第三十六条
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消耗方式,合理地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

《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19.企业在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时,主要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1)该资产的预计生产能力或实物产量;
(2)该资产的有形损耗,如设备使用中发生磨损、房屋建筑物受到自然侵蚀等;
(3)该资产的无形损耗,如因新技术的出现而使现有的资产技术水平相对陈旧、市场
需求变化使产品过时等;
(4)有关资产使用的法律或者类似的限制。

详细内容参见: http://wenku.baidu.com/link?url=SN-Ap0Kq2XTVAV7jAErmt4ZKGdu_J0VjfWK3lP2HRuRYnxBd5PfbfqrMlGh2Qbc6WSIEUuH6TG5zmVOWsahazfsWMtiWTLU3VAkeF2q7BmO

回答4:

年折旧额,指固定资产在一年中的折旧金额。如某公司购进设备1台,金额10000万元,使用年限10年,净现值500元,采用直线法计算的年折旧额为:(10000-500)/10=950(元)

回答5:

1.平均年限法的检查。平均年限法又称直线法,即根据固定资产原值规定的折旧年限和净残值等,每年平均计算提取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采用这种方法计提折旧,是以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基数乘以折旧率求得。固定资产折旧率的计算公式:

固定资产年折旧率=(1-预计净残值率)/折旧年限×100%

固定资产年折旧额=固定资产折旧基数×年折旧率

固定资产月折旧率=固定资产年折旧率÷12

固定资产月折旧额=固定资产折旧基数×月折旧率

税法规定:除另有规定者外,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①房屋、建筑物为20年;

②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③电子设备和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对促进科技进步、环境保护和国家鼓励投资的关键设备,以及常年处于震动、超强度使用或受酸、碱等强烈腐蚀状态的机器设备,确需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由纳税人提出申请,经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逐级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

2.工作量法的检查。工作量法是根据专业设备的工作时间或行驶里程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采用该法是根据设备的原值减去净残值后的余额和规定的工作量(总行驶里程、总工作小时、总工作台班)确定单位折旧额。其计算公式为:

(1)按工作小时计算折旧额的公式:

每工作小时折旧额=原值×(1-预计净残值率)/总工作时间

(2)按行驶里程计算折旧额的公式:

单位里程折旧额=原值×(1-预计净残值率)/总行驶里程

(3)按台班计算折旧额的公式:

每台班折旧额=原值×(1-预计净残值率)/总工作台班数

3.双倍余额递减法的检查。双倍余额递减法是按直线法下两倍的折旧率与固定资产逐年递减的账面余额的乘积为计算折旧额的一种方法。固定资产折旧的计算公式为:

年折旧率=2/折旧年限×100%

年折旧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年折旧率

4.年数总和法的检查。年数总和法是以固定资产当年开始可使用的年数为分子,以固定资产的使用年数逐年相加之和为分母计算折旧率的一种方法。

计算公式为:

各年折旧率=(折旧年限-已使用年数)/[折旧年限×(折旧年限+1)÷2]×100%

折旧额=(原值-预计净残值)×各年折旧率

从上面计算折旧率或单位折旧额的公式可以看出,固定资产折旧不仅取决于固定资产原价,而且受固定资产使用年限的长短、总工作量的大小的影响。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是根据各类固定资产实际磨损程度和自然损耗的快慢程度确定的。《工业企业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表》对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长短,已有明确的规定,检查时,可对照审查企业有无任意改变国家规定的分类折旧年限,以致造成提高或降低折旧率,多提或少提折旧的情况。对专业设备的总工作量,一般以该项设备出厂时所确定的设计生产能力(技术性能参数)为依据进行审查,注意企业有无压低工作总量,提高单位折旧额的情况。同时预计净残值率也是影响固定资产折旧计算的一个重要因素。税法规定残值比例在原价的5%内,由企业自行确定。检查时应据以审查企业是否在规定范围内确定预计净残值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率。若有超过的,应审查有无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