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人民法院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经验,提出了以下处理意见:
(1)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除非母方患有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抚养条件而不抚养,可以由父方抚养;
(2)两周岁到八周岁的子女,从有利于孩子成长角度考虑孩子由谁抚养,如果一方绝育、或者一方没有子女而另一方有子女,则一般考虑由其抚养;
(3)八周岁以上的子女,应充分尊重子女的意见。
此处相关法律规定为十周岁,但民法总则施行后,法院一般都倾向于八周岁。
法院的判决都是比较人性化的,两岁以下的基本考虑孩子抚育,会判给母亲,父亲支付抚养费用;年满10周岁都会尊重孩子的意愿,由孩子进行选择。2—10岁之间,基本会考虑由谁抚养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比如家庭,经济状况,学校等等方面
抚养权属于双方,但是实际与孩子共同生活的只能是一方,所以法院一般判决孩子由一方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
一般离婚夫妻子女抚养权法院都是人性化判决,比如男孩跟随爸爸,女人跟随妈妈,但是不是绝对,这只是人性化一面,还有一面是经济能力,如果爸爸经济条件不好,妈妈经济条件好的话,有利于孩子成长,肯定会判妈妈,如果妈妈经济条件不好,爸爸经济条件好的话,肯定会判爸爸!发愿有人性一面,也有现实一面!总之只要孩子生活得好,发愿都会支持的!
抚养权可以等到孩子成年,有孩子决定跟谁,抚养权就跟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