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你们开始在一起生活是在什么时候?如果是在1994年2与人1日之前,你们属于事实婚姻,可以起诉离婚,孩子可以依双方具体情况而定,而且你说女孩一直在女方家里,那最好的办法是保持原状;如果你们在一起生活是在1994年2月1日之后,你们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不具有婚姻关系,就谈不上离婚了,双方对非婚生孩子都有抚养义务,法院会考虑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因素予以认定,但是根据你说的,两个孩子各在双方家里,判决两个孩子保持原状归各自抚养的可能性比较大。
那个女孩真可怜,她妈已经不要她了,你是她的亲生父亲啊。。。
尽管你有那么多的借口,但是骨肉亲情又岂是一句没见过可以逃避的。。。
凭良心做事吧。。。
没领结婚证,你们就不受法律的保护,也不会判,你们就不算婚姻,至于那个女孩你想要了要不想要了不要,法律才不管你呢,你们没有结婚证就相当于没有结婚
小孩子太可怜了哦,你们没有结婚证,算不上是夫妻关系,但你们生活在一起,又有了2个小孩,还是去咨询一下律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