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过世、继母霸占房产,北京一男子采取怎样的做法?

2025-03-12 23:2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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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这位先生将继母告上了法庭。张先生的父母于2017年7月协议离婚后,张先生的的父亲在2018年2月与时女士登记结婚,之后不到半年,张父因急性心肌梗死在医院不治身亡。张先生的父亲去世后,张先生的继母时女士,独自霸占张父生前所居房屋,所以将时女士诉至法院,要求其归还房屋,并依法继承张父名下存款及其他财产。

法院核实到1993年1月,张先生家的祖宅拆迁,在拆迁范围内有正式住房9间,正式户口9人,分别是张先生大伯家三口人、张先生家三口人、张先生姑姑家三口人。此次拆迁共安置房屋五套,其中,张先生一家三口分得二居室一套)、一居室一套。 

根据张先生父母当年签订的《离婚协议书》中约定:位于海淀区的一套房产归女方所有,由儿子张先生居住。拆迁所得一居室归张先生的母亲居住。拆迁所得两居室归张先生父亲居住,丰田小轿车一辆归张先生母亲所有,存款各自名下归各自所有。

2018年3月,张先生的父亲曾写过一份说面说明,表示涉案房屋是于2017年12月由张先生出资购买的,出资人民币6.5万元。房屋产权落户于张父名下,但张先生享有该房屋的合法继承权,房主进行房屋处分应提前通知张先生。涉案房屋虽是在张父去世后取得的房屋权证,但于张父、时女士再婚前已交纳全部购房费用,所以该房屋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最后,法院判决涉案房屋由张先生继承,张先生给付时女士房屋折价款68万元。张父名下公积金、社会保险费、支付宝内款项及各银行内存款及利息均归时女士所有,时女士给付张先生折价款18万元。

回答2:

男子采取上诉法院,来使自己合法权益得到保护。通过法院审理查明的方式,最终依法继承父亲财产。

回答3:

该男子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他将自己的继母上诉至法院,要求其归还房屋,通过法律的解决,该男子享有该房屋的继承权(份额)。

回答4:

男子将霸占房产的继母诉至法院,要求其归还房屋,并依法继承张父名下存款及其他财产。最后,法院判决:涉案房屋由张杰继承,男子给付继母房屋折价款68万元 。

回答5:

该男子被迫把其继母告上法庭。
说实话,再婚导致的财产纠纷也时有发生。再婚前的孩子也会害怕继父继母抢占了自己那份遗产。所以希望生前能立好遗嘱,减少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