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结婚证✀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吗?

2024-11-24 16:2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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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如果是结婚证丢失了,当事人需要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办理结婚证后,再到法院起诉离婚。如果是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双方没有持结婚证,那么不能到法院起诉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回答2:

可以起诉离婚,新婚姻法颁布前的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认定为事实婚姻,新婚姻法颁布后要求补办结婚证,所以,你们可以补办结婚证,或者直接起诉,一般可按夫妻离婚处理,个别法院会要有结婚证,否则认定为非法同居,但对于财产判决会一样按共同财产处理,所以,无论是否构成事实婚姻都不影响财产分割,可以直接起诉。对于离婚协议书内容,只要双方没有共同到民政部门办理手续,离婚协议书就无效,但在起诉离婚时可以作为婚姻和财产分割的依据!

回答3:

您好,根据您的提问,这属于民事法律问题:
结婚证是用于证实婚姻存续关系最直接的证明。如果起诉离婚但没有结婚证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五条的规定,应区别对待:
1、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可以直接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具体提交的材料包括:民事起诉状;原告身份证复印件;证明存在事实婚姻的证据,例如,登记有夫妻关系的户口本,当地群众、村委会、乡镇政府、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等;以及证明夫妻感情破裂且已经无和好可能的证据,例如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或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证明等。
2、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已经进行过婚姻登记的,起诉离婚时没有结婚证,应先到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结婚登记以后再提起离婚诉讼;若是没有进行婚姻登记,仅举办结婚仪式的,法院将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在此,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同居关系的财产以及孩子抚养权如何处理的问题,第一,孩子抚养权按照婚姻关系的适用法律处理;第二,财产分割原则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条的规定,解除同居关系时的财产分割,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其前置条件为该财产为双方同居生活期间共同所得的收入和共同购置的财产。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根据等分原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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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4:

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如果符合事实婚姻,可以上法院起诉离婚。
只是签离婚协议书没有法律效力。协议离婚必须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
但是事实婚姻
不能协议离婚。
民政部颁布实施的《婚姻登记条例》对协议离婚有明确的规定。协议离婚的一个条件是要有结婚证,事实婚姻没有结婚证,因此无法协议离婚。只能通过诉讼离婚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回答5:

可以直接到法院申请解除你们之间的事实婚姻。你们没有办理结婚证,但你们长期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而且还育有子女,这是法律上所称的事实婚姻。事实婚姻相对于合法婚姻来说,只是没有办理合法婚姻登记,但法律对事实婚姻也是保护的。你可以到法院起诉,让法院判决解除你们的事实婚姻(这样稳妥一些,防止藕断丝连和对方无休止纠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