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轿车撞了嗯没有住院受了一点轻伤怎么赔偿?

2024-11-25 02:24:25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您好,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误工费的赔偿标准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对实际支出的费用和误工损失,按照差额据实赔偿的办法。
3、护理费的赔偿标准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人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
过20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4、交通费的赔偿标准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一般应当参照侵权行为地的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的车旅费标准支付交通费。乘坐的交通丁具以普通公共汽车为主。特殊情况下,可以乘坐救护车、出租车,但应当由受害人说明使用的合理性。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如不符合,就应从赔偿额中扣除相应的款项。
5、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赔偿标准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住院伙食补助费,补助的是“住院”的“受害人”。如果受害人没有住院,就没有这项赔偿费用。
6、营养费的赔偿标准
营养费是指人体遭受损害后发生代谢改变,通过日常饮食不能满足受损机体对
热能和各种营养素的要求,必须从其他食品中获得营养所给付的费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4条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法律依据】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

回答2:

回答3:

只是受了轻伤的。一般的赔偿也就是检查费。如果不需要住院的话,基本上就没有其他的赔偿。同时还要看交警是怎么划分的事故责任。如果交警裁定你在事故中有责任,对方尽管是机动车,也是不赔偿你的损失的。所以事故发生后要立即报警。由交警来划分责任。责任明确后,按照责任划分的比例来赔偿你的损失。你的事故中你只是受了一点轻伤。那么是否需要?在家休息,如果有医生证明需要在家休息的。保险公司还要赔偿你误工费。

回答4:

你被叫车撞以后住院所说的所开销的住院费医疗费,包括你因为住院而产生的误工费,交通费都是要有撞你车的,车主负担的。虽然只是受了一点伤,因为发生交通事故毕竟是过失。所以说产生的损失通常是由民法调整的,也就是人身损害赔偿。这种赔偿是补偿性的,也就是说你花了多少钱,就给你赔多少钱。不可能给你超出这种赔偿很多的,金额赔偿。赔偿金的来源主要是车辆的保险,如果车辆的保险不够赔付的话,是由车主本人进行赔付的。

回答5:

我被轿车撞了,没有住院,受了一点轻伤,怎么赔偿?如果被撞受了轻伤不是很严重的话,没有报警的情况下,我们可以个人协商。我们可以跟肇事司机进行协商。在他能够接受的情况下赔偿。如果我们没有撞到很严重的情况下。我们也可以不需要赔偿。只要两个人两双方协商达到双方满意就可以了。如果报警了的情况下,就要看警方怎么调解。如果警方调解不满意的情况下,我们还可以去上面。去起诉。在一般情况下受了一点轻伤,没有大事的情况下,也就是撞人的车主,拿一点东西去看望一下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