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时候交房?
“交房时间”指出卖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使房屋达到合同约定的交付使用条件,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通知买受人办理房屋交接手续,买受人在通知所确定的期限内办理完毕房屋交接手续的过程。
1、房屋的交付时间是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应当约定明确的一项条款。相关法律、法规并没有关于房屋交付时间的具体规定,因为合同的履行时间属于当事人意思自治的事项,何时交房只能由合同约定。
2、《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都规定房屋买卖合同应当约定交付时间。所以,具体的交付时间不存在法律规定的问题,而是协商约定的问题。当然,法律对于房屋的交付标准是有规定的,即必须已经通过竣工验收。
扩展资料:
交房条件:
通常房地产开发企业交付预售住宅商品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法定条件-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向购房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2、约定条件-达到预售合同约定的其它交付条件。
而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又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